手机营业厅“内鬼”拿客户信息“赚外快”

核心提示: 在佣金的诱惑下,一些通讯营业厅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为客户办理业务的时候,私自将客户的手机号码及验证码提供给他人注册各类App账号。近日,警方成功捣毁一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目前,44名犯罪嫌疑人均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移送起诉。

手机营业厅“内鬼”拿客户信息“赚外快”

经深挖彻查,警方奔赴各地摧毁非法注册窝点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4名,涉案资金50余万元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邵臻)在佣金的诱惑下,一些通讯营业厅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为客户办理业务的时候,私自将客户的手机号码及验证码提供给他人注册各类App账号。近日,警方成功捣毁一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目前,44名犯罪嫌疑人均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移送起诉。

警方介绍,去年11月份,我市某镇一通讯营业厅工作人员贡某的网络行为,引起了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民警的注意。经进一步工作,民警发现,贡某疑似在几个“做号”微信群内非法提供客户手机号码以及验证码,供上游黑灰产业人员进行微信、抖音等App的注册,并从中获利,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经查,犯罪嫌疑人贡某今年33岁,日常在通讯营业厅内负责修理手机,还帮着办理手机充值、新卡开卡等业务。

到案后,贡某交代,2021年6月份,其被陌生人加微信并拉入微信群。刚开始,他只是在群里接任务帮忙到某平台砍价并领取佣金。后来,他又被陆续拉入另外几个微信群。在那些群里,有人告诉贡某,只要提供他人的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发到群里,就会有人“接单”去注册各类App,如果注册成功,就会给他相应的报酬。

贡某心动了。“我想,自己就是在营业厅工作的,客户到我店里办理业务或者修手机的时候,都会把手机交给我,只要找准机会,想要在客户不注意的时候发送手机号和验证码并不是什么难事。”贡某交代,“我就决定试一试,正好给自己赚点外快。”

在一次为客户办理新号时,贡某先将手机号码发到群里。“趁着为客户激活卡的时候,我又用工作手机接收验证码并赶紧发到群里。”很快,群里有人回复“成”,贡某拿到了第一笔“红包”。

“经过梳理,我们发现‘做号’团伙成员根据各自分工不同,主要分为微信群群主、‘客服’‘卡商’三种身份。‘卡商’多为手机店或营业厅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在未经客户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将客户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发至微信内提供给‘客服’,‘客服’利用手机号码及收到的验证码注册一些App账号,再将相关App进行转卖、引流、‘薅羊毛’等操作获利,之后‘客服’将一部分利润付给群主,群主抽成后再按约定将一部分利润以‘微信红包’的形式发给‘卡商’。”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就这样,五个月的时间内,尝到甜头的“卡商”贡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工作的便利,在客户完全不知情、未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获取并发送客户的手机号码及验证码至微信群内。其间,帮助上游违法犯罪分子岩某、生某等人成功注册几百个App账号,以每个账号8~40元不等的价格,非法获利7400余元。

案发后,贡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深挖彻查,警方奔赴各地,陆续摧毁非法注册窝点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4名,扣押作案电子设备150余部,查获非法注册的账号1万余个,涉案资金50余万元。

据了解,警方抓获的44名嫌疑人中,“做号”群主3人、“客服”7人、“卡商”34人。

警方提醒,日常生活中,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对于来源不明的手机App、网站、链接等,要谨慎下载、使用、点击;含有个人信息的物品要妥善处置,严防个人信息泄露。此外,一旦发现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或使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民个人信息不是敛财工具!相关服务提供单位和从业人员,应依法依规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切勿贪图私利、利用职务之便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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