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作弊被抓!丹阳警方:背后还有……

核心提示: 近日,我市警方通过缜密侦查,成功捣毁一个组织驾考作弊的犯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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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以只要肯出钱,机动车驾驶证理论考试就可以“包过”为诱饵,用作弊的方式帮助他人通过考试,然后从中牟取非法利益。近日,我市警方通过缜密侦查,成功捣毁一个组织驾考作弊的犯罪团伙。

2021年12月22日,市交警大队车管所开展科目一考试时,监考民警发现女性考生付某举止异常,自进入考场后便神色紧张,开考后时常有小声读题、注视监考民警等异常举动。随后,民警将其控制住,对其进行检查,发现她的肩膀位置藏有一个作弊信号收发器,左耳里面有一个微型蓝牙耳机,内衣口袋里有一部手机等。最终,车管所依法对付某处以取消考试资格,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事情并没有结束,此后,车管所与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大泊派出所紧密协作,从这名作弊考生身上继续深挖。通过手机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信息,追查给该名考生提供作弊工具并在场外协助其作弊的“黄牛”身份信息。历时半年多时间,警方终于成功捣毁一个跨越多县市、流窜作案的组织驾考作弊团伙。

据警方介绍,考试作弊侵害的是国家的考试制度,此种行为还可能诱发其他的违法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警方提醒广大考生,考试作弊也是违法犯罪行为,要诚信考试,拒绝作弊,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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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规定: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办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组织、参与实施前三款行为之一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十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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