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毁绿占绿种菜不可为

核心提示: 据《丹阳日报》报道,我市有些小区绿地内,市民占绿毁绿“圈”地种菜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邻里和谐关系,有碍社区环境面貌。对此,所在社区居委会联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整治,做到还绿于民。

据《丹阳日报》报道,我市有些小区绿地内,市民占绿毁绿“圈”地种菜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邻里和谐关系,有碍社区环境面貌。对此,所在社区居委会联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整治,做到还绿于民。

社区绿化用来保护居住生态,美化生活环境,供茶余饭后居民休闲观景、愉悦身心,其作用和价值无法替代。它能通过棵棵树木、花木以及片植地被灌木植物,改善气候、降低噪音、净化空气,是每个生命不可或缺的天然氧吧制造者,帮助人们缓解压力、提振精神的安抚者,作为生活在其中的受益人,理应精心保护,倍加珍惜,争当护木护花好使者,而不该占为己有种菜种豆种瓜,破坏整个园林绿化审美构建艺术和生态价值。

也许,有个别市民会强调,种菜不是原本举动,看到有的绿地被“抛荒”或杂草丛生后,才萌发不如种点菜吃吃的“怜惜”行为。诚然,绿地裸露或杂草丛生没有及时进行补栽补缺、恢复原貌,职能管理部门确实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体现日常管理不规范不严谨,平时养护没有做细落实。可我们可以当热心居民,或通过电话和上门向所在社区、物业进行反映汇报,或通过各级政府网络舆情、行风热线等载体发声建议,督促监督职能管理部门履行义务,守绿有责,加以整改,保持长效,而不能以菜蔬来替代“绿化”。再说,种菜需要时常施肥、浇水和治虫,难免会影响和打扰左右邻居生活及引起矛盾冲突,不利于构建文明和谐社区。

按照《江苏省绿化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城市规划确定的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否则,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的同时,可以并处所占绿化用地面积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近期,无锡市一市民因占用小区绿地种菜而被行政罚款近一千元的新闻,引起各个媒体广泛转载报道,给毁绿占绿种菜市民敲响警钟,引以为鉴。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加快推进新时代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我们每个市民都要有一颗敬仰法律、敬畏法规之心,事事处处做到言有所戒、立有所止,为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推波助澜、锦上添花,违规毁绿占绿种菜行为不可为。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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