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本报讯(记者 贺丽华 通讯员 孙亮) “几天前,我回乡下探望父母时,偶然听村里的一位老人说80周岁以上的老人可以享受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不知消息是否属实?”近日,市民张女士来电咨询,如果此消息属实,那该如何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记者就张女士的疑问咨询了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可以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老人分为两类:一类为具有本市户籍的60周岁以上城乡低保、分散供养特困对象、重点优抚、计生特扶老人中的失能或半失能老人;二类为具有本市户籍的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其中,一类老人按失能或半失能分别可以享受政府购买的每人每月价值600元或4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二类老人每户每月可享受政府购买的价值6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已享受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老年人,按照就高的原则,不得重复享受。

那该如何申请呢?据介绍,60周岁以上的城乡低保、分散供养特困对象、重点优抚、计生特扶老人申请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需进行个人能力评估,有需求的对象可向各镇(街道)民政办提出申请,经第三方评估符合半失能、失能要求后,可进行申报。80周岁及以上的本地户籍老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到各村(社区)或各镇(街道)民政办申请办理即可。

该负责人提醒,有需求的老人及家属应选择资质合规、诚信运营、服务优良的养老机构。目前我市有39家合法养老机构,有需要的可拨打88012349或8662345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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