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宝马偷西瓜,寻刺激莫触碰法律“红线”

核心提示: 据报道,近日,山东临沂瓜农姚某大棚内的西瓜被偷,约损失2000元。民警查看监控,发现一辆白色宝马形迹可疑,3人下车发现有监控便逃离。随后该车又返回,来到未安装监控的大棚实施盗窃。民警将偷瓜的2男1女抓获,3人交代,为寻求刺激趁夜开车偷西瓜。

丁家发

据报道,近日,山东临沂瓜农姚某大棚内的西瓜被偷,约损失2000元。民警查看监控,发现一辆白色宝马形迹可疑,3人下车发现有监控便逃离。随后该车又返回,来到未安装监控的大棚实施盗窃。民警将偷瓜的2男1女抓获,3人交代,为寻求刺激趁夜开车偷西瓜。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3人为寻求刺激,竟趁夜开宝马偷西瓜。一辆宝马车价值几十万上百万,而瓜农辛辛苦苦种植的西瓜,仅十来块钱一个,形成了巨大反差。然而,这伙人是“人心不足蛇吞象”,一次就盗窃了价值约2000元的西瓜,这下更为刺激的是,一伙人犯法了,将受到法律严惩,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现实生活中,如果一时口渴,到瓜地里偷摘一两个西瓜解渴,即便被瓜农发现,一般也不会太计较,顶多赔偿点瓜农的损失。而山东临沂这伙人是有预谋地偷西瓜,民警通过调取附近监控发现,该车先是在受害人姚某大棚东边一大棚边停下,之后下车的3名嫌疑人抬头发现此处大棚上方有监控,遂返身上车逃离。随后,该车又返回并锁定了不远处没有安装监控的姚某的大棚,肆意盗窃西瓜后满载而归。此行为显然是团伙作案。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根据最高检《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本案中,瓜农姚某被盗走的瓜差不多有上千斤,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大约损失2000元钱。也就是说,这伙人触碰到法律“红线”,犯法了。

这伙人开宝马车,相信不会买不起西瓜。他们大肆偷盗瓜农西瓜,完全为了找乐子、寻刺激,本以为不会有多大事,这下刺激更大了,正所谓“吃不了兜着走”,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将带来牢狱之灾。此案例教训深刻,也是一堂警示教育课,警示人们必须提高法治意识,平时能够做到遵纪守法,千万不能为了寻求刺激,或贪小便宜,“顺手牵羊”做出偷鸡摸狗的龌龊之事,一旦偷盗财物达到一定的金额,将触犯刑律受到严厉制裁,到时后悔便迟了。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民众在注意自己财产安全及防范被盗的同时,也要管住自己的手,切不可一时冲动或为了非法利益铤而走险,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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