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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国禹
28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为巩固道路交通环境,上周交警部门开展了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又查获酒驾人员10名,其中醉驾人员4名。如今,酒驾已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交警部门多次进行整治,但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仍屡禁不止,究竟是何原因?
22日晚上8时许,交警大队市区中队民警在对一辆机动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脸色通红,一身酒气。随后,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102mg/100ml,属醉驾。
当晚8时10分许,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民警发现一男子驾驶轿车行车有些迟疑,便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员每100ml血液里的酒精含量为66mg,属饮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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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针对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又有10名酒驾司机被查获。
对于酒驾行为,交警部门查得严,罚得狠,但为何屡禁不止?据交警介绍,如今,虽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广大驾驶人的共识,但少数机动车驾驶员在“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宁可胃上烂个洞,不叫感情裂条缝”这些所谓“酒文化”的影响下,控制不住自己。并且,他们自认为酒量好、驾驶技术高,不会发生交通事故;或认为离家近,不会被发现;或采取避开交警检查路段绕行、错开交警出勤时间等行为逃避检查;或因酒驾从未被查处过,存在侥幸心理。上述原因使得酒驾屡罚屡现,甚至出现醉驾肇事逃逸的犯罪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金。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除了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外,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该交警介绍,驾驶员在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时如不配合,民警将依法强制执行,情节严重的,驾驶员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受到刑事处罚。
采访时,不少市民认为,酒驾屡禁不止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对酒驾的曝光力度不够,让一些驾驶员觉得可以冒险,所以建议加大对酒驾醉驾的曝光力度。“现在媒体监督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如果酒驾能够做到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相信冒险的人会越来越少。”市民杨先生表示,杜绝酒驾的根本不在于严查的压力或酒的诱惑,而是人的思想的主动转变,要通过曝光让市民切实认识到酒驾的危害。市民吴先生也表示,酒驾治理不能单纯依靠交警部门,应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建立监督、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市民一旦发现酒后驾驶行为,立即举报,并落实奖励制度和为举报人保密制度,从根本上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道路交通安全无小事,平安出行连着千家万户的和谐幸福。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害人又害己,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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