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绿化带变成“私家菜园”?

核心提示: 近日,家住锦湖南区一居民向记者反映,称小区附近的绿化带被一些居民破坏开垦成了菜地,不仅有占用公用资源之嫌,还影响市容市貌,希望相关部门能予以关注。

城管执法大队联合园林部门依法全部清除

图为城管执法大队联合园林部门对绿化带内的蔬菜进行清除。记者 陈晓玲 摄

本报讯(记者 陈晓玲 通讯员 柳怡)近日,家住锦湖南区一居民向记者反映,称小区附近的绿化带被一些居民破坏开垦成了菜地,不仅有占用公用资源之嫌,还影响市容市貌,希望相关部门能予以关注。

接到反映后,记者来到现场,看到该小区外一侧的绿化带内,原有的草皮已不见了踪影,全被种上了青菜、大蒜等时令蔬菜。除此之外,在绿化带的旁边,还放置了泡沫箱、花盆等容器,里面也种植了各种蔬菜。该居民认为,小区门前绿化带属于市政设施,更是全体居民和市民共有的,个别居民不应私自占地种菜。

随后,记者与市园林部门取得联系,相关负责人表示,会安排工作人员先去现场核实查看。当天下午,记者接到该负责人电话,表示该小区外的绿化带确实被破坏开辟成了菜园,会联合城管执法大队,将先向小区居民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然后对绿化带内的蔬菜依法进行铲除。3日,记者再次来到现场,看到园林工人正在对绿化带内种植的蔬菜进行清除,并将花盆、泡沫箱等一并进行了清理。之后,园林部门将对此处绿化带内的绿植进行恢复。

记者从园林部门了解到,依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损失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二)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第二十四条: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所占绿化用地面积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对违反已批准的绿化规划,缩小绿地面积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下一步,城管执法大队也将继续加强日常巡查,一旦发现破坏绿化的行为必定严厉查处。同时,园林部门呼吁广大市民,自觉爱护城市绿化,共同营造良好的公共环境。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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