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贺丽华)近日,有市民来电咨询,称他的妻子患有帕金森病,长期需要用药治疗,在家境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不知能否申请办理残疾证,享受相关补助?
该市民告诉记者,他的妻子今年71岁,患帕金森病已有七八年。“妻子每个月都要用药治疗,花费在1000元左右。”该市民说,家里只有他和老伴两人,而他自己的身体状况也不是很好,去年刚因胃部不适做了手术治疗,在无法外出打工赚钱的情况下,两人一直靠每月五百多元的低保费以及一千元左右的房租过活。
“长期入不敷出,我们的日子过得实在太艰难了。”该市民无奈地说道,考虑到妻子行动不便,最近更是无法自己进食,生活不能自理,于是他想给妻子申请办理残疾证,享受一定补助。然而,他先后咨询了村里、镇里,得到的回复皆是无法办理。“工作人员称妻子在嫁给我之前生有子女,所以不符合办理残疾证的条件,对此我很纳闷,办理残疾证和有无子女有何关系呢?何况这些年来,妻子跟她的子女一直无联系。”该市民希望咨询相关部门,他妻子的情况究竟能否申请办理残疾证?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市残联,了解到帕金森病患者是可以申请办理残疾证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规定,具有我市户籍,患有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的公民可申请办理残疾证。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病历资料、近期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其中,十六周岁以下申请智力、精神残疾的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言语障碍者年满3周岁后方可申请,精神障碍者年满2周岁后方可申请,因病致残者在治疗期终结、康复期满1年后方可提出申请。
就办理程序方面,申请人向户籍所在镇(街道)残联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由镇(街道)残联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对、受理,再由市残联会同卫健委等单位,委托评残委员会定期、有组织地集中开展残疾评定工作,最后由市残联将评定结论反馈给镇(街道)残联进行公示,符合条件者按规定办理残疾人证。如有疑问,可拨打86700310详询。
此外,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帕金森病患者可申请慢性病。参保人员在基层医院,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云阳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年度内支付最高限额为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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