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流动广告车,清除城区“流动污染”

核心提示: “流动广告车反复在街头转,高音喇叭吵个不停,真是烦人,这次城管部门整治得好!”连日来,市城管行政执法大队集中开展整治流动广告宣传车行动,受到市民的称赞。

图为执法队员在街头对广告车进行整治。

记者 王国禹 摄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王芳)“流动广告车反复在街头转,高音喇叭吵个不停,真是烦人,这次城管部门整治得好!”连日来,市城管行政执法大队集中开展整治流动广告宣传车行动,受到市民的称赞。

9月7日,市城管行政执法大队执法队员巡查到北环路时,发现马路上行驶着几辆张贴着广告的流动广告车,车上的高音喇叭不断播放着广告语。看到这一情况,执法队员立即上前示意司机靠边停车。经询问司机后得知,这是某商家在宣传新款电动车,经检查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执法队员当即要求关闭音响,对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流动广告车进行了处罚。

采访中,执法队员告诉记者,在大街小巷,流动广告车往往三五成群,车身装扮得十分“艳丽”。为了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这些流动广告车一般都集中在车流量和人流量较大或居民较多的地段,并且这些广告车通常行驶速度缓慢,有些甚至四五辆车依次排成长队前行,严重影响交通。这些广告车车体基本都张贴着形式简陋、印刷粗糙的喷绘广告,有些广告牌甚至遮挡部分视线,给司机驾车带来影响,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另外,有些广告车开着大喇叭在市区主要路段行驶,成为街头噪声污染;车辆的LED屏也很刺眼,容易对市民的眼睛造成伤害,影响市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给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带来了不和谐因素。

市城管行政执法大队提醒广大商家,依据《江苏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乱涂写、乱张贴户外广告的,由市容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清除,并可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清除的,由涂写、张贴者承担清除费用;经处罚后再次乱涂写、乱张贴户外广告,严重损害市容市貌或者妨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市容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依法采取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设置的户外广告严重损害市容市貌的,由市容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同时,市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呼吁广大车主,不要在车身、车窗玻璃粘贴广告贴画以及在车身外加装超长、超宽广告牌,要提高自律意识,不要心存侥幸,非法上路。市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广告车早发现、早制止,并进行严格处罚,为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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