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首例室内公共场所控烟环境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设置吸烟室的商场被判赔偿140万元。在我市一些商超,吸烟室同样存在,这也引发市民热议——
公共场所该不该设置“吸烟室”?
本报记者 马骏
近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室内公共场所控烟环境公益诉讼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经营某商场的被告公司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服务功能损失费用共计140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及河北省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道歉。这一由吸烟室引发的诉讼很快便引起社会对于“公共场所是否该设置吸烟室”的讨论。
记者了解到,在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室,是实施公共场所禁烟、限烟行动之后,逐渐普及的事情。不论是在大型商超还是餐饮店,甚至在一些企业、单位内部,划定“可以吸烟的区域”都成了一种普遍现象。而且,吸烟室也越来越“豪华”,一些公共场所的吸烟室内不仅有空调、茶水,还有免费的水果可以品尝。
在开发区某大型商场,记者看到,吸烟室的指示牌与卫生间、母婴室的指示牌一同被挂在了商场的显眼处。在某楼层,记者看到一间可容纳四五人的吸烟室,这间吸烟室正对着该楼层的一处卫生间,大门敞开。虽然当时吸烟室内空无一人,但从其门前经过,仍能闻到一股烟味。记者看到,一位女士带着两个孩子进卫生间时,不自觉地用手遮住了鼻子。“谁在这里抽烟的啊?”这位女士嘟囔着,随后才看到那间吸烟室,“这吸烟室不通风吗?烟味都飘出来了,不等于在外面吸烟嘛。”该女士皱着眉头,向一位商场保洁人员抱怨道。
对于“公共场所是否该设置吸烟室”,市民意见不一。有人认为,近年来,一个较为明显的现象是,吸烟室已经逐渐成为商场等一些公共场所的“标配”。正是由于吸烟室的存在,让烟民有了特定的场所吸烟,而非随时随地吸烟。相比后者,前者更能让人接受。不过,也有人认为,公共场所禁烟已经有较长的时间,近年来,一些商场为给烟民提供便利,设置吸烟室,无疑是一种妥协和让步。
市民刘先生表示,吸烟室的存在让一些烟民在逛商场时有了特定的场所吸烟,“如果没有,他们很可能就会直接在商场里抽烟,甚至会到一些安全通道这类很少有人去的地方抽,这样一来,不仅影响了商场环境,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市民周女士则认为,吸烟室的作用并没有能够发挥。“有些人去商场这类公共场所,习惯在卫生间抽烟,而在部分餐饮店内,吸烟同样是被默许的。实际上,很多商场宣称的禁烟并没有完全做到。”在周女士看来,吸烟室不过是为烟民增加了一个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区域而已,“关键是商场的工作人员得真正管起来。不过,为了吸引客流,商场是否能够对此严格要求呢?同时,室内控烟不仅需要商场方面的努力,还需要公众和媒体积极配合与宣传,更需要多部门协同监管,形成控烟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二手烟对公众,特别是对未成年人、孕妇等特殊群体的身体健康会产生严重损害,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烟草烟雾中含有7000余种化学成分,其中数百种有害物质,至少69种为致癌物,二手烟暴露没有所谓的“安全水平”。同时研究证据表明,在室内环境中,无论是否加装排风扇、空调还是其他装置,都无法避免非吸烟者吸入二手烟,即使吸烟者与非吸烟者处于同一座建筑物不同房间内,吸烟者产生的二手烟,依然可以通过通风管道等途径到达非吸烟者所处的房间,因此设置吸烟室或吸烟楼层并不能使非吸烟者免受二手烟的暴露危害。大型商场等室内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室导致烟气溢散到空气中,对商场里来往的不特定人群造成了侵害,属于侵害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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