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过的电子烟烟弹不退也不换
消费者吐槽:不用我怎么知道是不是存在质量问题?
本报讯(记者 马骏)“烟弹有质量问题,不能退也不能换,哪有这样的道理?”近日,市民陈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称其在我市一家电子烟店购买了两盒烟弹,发现其中有两三颗都存在问题。当陈先生来到该店讨说法时,该店店员却表示,公司有规定,已经使用过的烟弹不能退也不能换,这让陈先生无法接受。
近年来,我市的商场、街头出现了多家不同品牌的电子烟店。这些电子烟店主要销售的是一种便携式的电子烟产品。该电子烟由烟杆和烟弹两部分构成,烟杆可以通过充电的方式一直使用,而用于存放烟油的烟弹则是一次性使用的商品。
陈先生告诉记者,在他购买的两盒烟弹中,出现了两三颗问题烟弹。“其中有一颗压根没法使用,还有一两颗在使用的时候能感觉到明显的异味。”与真烟一样,电子烟含有尼古丁,同样有害健康,这一点,陈先生十分清楚,“电子烟的危害,我是知道的,但‘变味’的电子烟有多大伤害,我就不清楚了,想必危害只会更大。”
产品有质量问题,陈先生首先想到的便是向商家反映情况,让商家处理。“每一颗烟弹上都有二维码,通过这些二维码,可以知道烟弹是否来自正规渠道。只要是正品,那商家就得负责售后问题。”陈先生说。
然而,当陈先生拿着问题烟弹找到商家时,却得到了让他不解的答复。“店员告诉我,对于这种问题烟弹,公司有规定,得是没有使用过的烟弹才能退换。”陈先生认为,这样的规定显然是在愚弄消费者,“就像一包零食,我不打开怎么知道里面的食品有没有问题?电子烟烟弹也是一样,如果不使用,怎么知道烟弹是否存在质量问题?”陈先生说,“再者,有的烟弹起初使用并没有出现异常情况,但之后就变味了,或者无法使用了。这样的烟弹难道就不是问题烟弹了?”陈先生觉得,商家的这一规定无疑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一直以来,一些商家都以电子烟不含焦油、悬浮微粒等有害成分为卖点进行推广,甚至有的还在产品介绍中号称电子烟是“戒烟神器”,能“清肺”。殊不知,电子烟的安全性尚未得到充分的科学论证。迄今为止,国内外均没有系统的电子烟安全性评估资料,因此,目前还不能确定电子烟会给使用者的健康带来哪些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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