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7月31日深夜,水关路水云东村1幢2单元内发生一起火情,一辆停在楼道内的电动车突发自燃。两位居民发现后及时扑救,避免了一起更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8月1日上午,记者在事发楼栋看到,起火的电动车已不在现场,楼道内洁白的墙壁被熏得一片漆黑,地面留有一些电动车烧焦的残余物,还有一辆自行车被烧得只剩车架。“当时我听到有人喊着火了,赶紧打开窗户,就看到对面楼栋的楼道内有一辆电动车在熊熊燃烧,四周都是浓烟。我赶到时,已经有两位居民在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了。”住在事发楼栋斜对面的居民吴大伯告诉记者,经过约5分钟的紧张扑救,明火被扑灭。很快,消防员也赶到现场。“真是多亏两位好心的居民及时拿来了灭火器,不然后果难以预料。”采访时,居民们纷纷为参与救火的两位居民点赞。
据消防救援部门介绍,近年来,因电动车使用、管理不当引起的火灾多发,车辆停放在楼梯口着火后浓烟弥漫,导致人员无法及时疏散的事故在全国多地屡次发生。消防救援部门提醒市民,电动车应规范停放至安全地点,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车道。电动车充电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长时间充电,充电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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