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贺丽华 通讯员 唐敏)近日,市民王女士来电咨询,她参加了生育保险,目前正生产在即,不知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果能享受,届时又该如何报销?
对此,记者咨询了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职工发生生育医疗费用时需是在保状态,并前后连续不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方可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据该负责人介绍,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目前我市生育保险范围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基本实现了人群全覆盖。单位参保后,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
参加生育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呢?记者了解到,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单位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男职工可享受最多15天的陪产假津贴,同时符合规定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按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关于如何报销领取,该负责人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带社保卡和相关材料到医保服务大厅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待审核结束后发放至报销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企业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单位填写职工生育保险报销封面和对公账户并加盖公章,附上相关材料送至医保服务大厅,待审核结束后发放至单位对公账户,单位再发放给职工个人。
其中,不同情况申报所需的材料是不一样的:女职工分娩的需要提供准生证和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产前检查自费发票、住院发票、出院记录及费用清单;流引产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门诊发票及病历或住院发票、出院记录和费用清单。男职工申请护理假需提供准生证和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记录和加盖公章的休假证明。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还需要提供未参保证明、失业证明、发票、出院记录及费用清单。
需要注意的是,在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生育医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保的,应当按照基本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职工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此外,职工要及时办理准生证、出生证等相关证件,并在规定期限内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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