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帅莹 高静
“顾客在我的店里没有消费,还带着其他店铺的餐食来吃,这样合适吗?”近日,我市一家快餐店的店主曹先生向记者反映,称最近一段时间他的店里不时有人自带食物进来吃,却不在店内进行任何消费,给他带来了不小的困扰,尤其到就餐高峰期时,这些人长时间占着座位,会影响店里的生意。
曹先生告诉记者,他店铺的面积不算小,共摆放了十几张餐桌,“店里的生意一直还不错,用餐高峰期时基本坐得满满当当。”曹先生介绍,有些顾客进店时会携带一些店内没有的餐食,但也会在店里消费;还有一些顾客是结伴进店的,其中有人在店内消费就餐,有人则自带了食物,“这样的情况我都能理解,毕竟众口难调,我的店里也不是什么类型的餐食都有。”曹先生表示,遇到结伴进店的顾客,只要一桌有一人消费,对于其他没消费的顾客,店里的工作人员也会提供相应的服务,“比如会给当中有需要的人提供碗筷,方便他们共同就餐。”
可让曹先生感到无奈的是,有时店里会有一些“特殊”的顾客进来,他们携带在外面买的食物进店后,找空位坐下,便旁若无人地开始用餐。曹先生本以为他们是还没考虑好要在店内吃点什么或是在等待其他朋友一起点餐,然而直到他们用餐完毕离开时,也未在店内进行任何消费。曹先生表示,每当遇到这类情况,他的心里多少会有些不舒服,“尤其是在店内用餐高峰期时,遇到这类顾客更为头疼,我又不能对其下‘逐客令’,但是看到要在店里消费的顾客反而需要等位置,还是挺无奈的。”
走访中,记者从多家餐饮店了解到,不少店主都曾遇到过类似情况。“特别是夏天,户外气温很高,而店里开了空调,有些人就会在外面买了食物,然后到店里来吃。”对此,大部分店主表示,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并不会将人赶走。不过,如果这种行为影响到了店内其他顾客用餐,那么有的店主便会上前提醒,避免不消费的顾客长时间“霸占”店内座位。“现在不允许拒绝顾客自带食品进店,如果遇到这类客人,商家拒绝提供服务,会不会被投诉呢?”采访中,不少商家表达了这样的担忧。
对于商家的担忧,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浩认为,如果顾客自带食物进入餐饮店,却不在店内进行任何消费,针对这种行为,商家是可以拒绝的,因为用餐双方建立的是一种消费合同关系,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来说,消费者到店内吃饭,商家提供场所,包括空调、水电等一系列的服务,那么消费者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如果消费者不付钱,不进行任何消费,那么店家自然是可以拒绝服务的。”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顾客在店内进行消费,商家却拒绝顾客自带食物或酒水,则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谢绝外带食品’‘最低消费’等条款有‘霸王条款’之嫌。”张志浩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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