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钱林梓)酒后驾车撞上路边停放的汽车,慌张逃离后,竟然在家中故意喝了一点酒以混淆视听,企图掩盖酒后驾车的事实。15日,市检察院发布一起罕见的危险驾驶案。经该院依法提起公诉,该案近日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被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检方介绍,2020年7月份的一天晚上,聚餐结束的李某因为喝了酒,便由朋友送回家。临近午夜,李某看到外面下起了雨,恰巧他想出门去离家不远的地方办点事。所以,尽管喝了酒,但懒得撑伞的他想着大晚上不会碰到查酒驾的交警,路上车辆和行人也不会多,便心存侥幸地开车出门。
去的路上一路没发生什么事,不料回来时因为下着雨,加上没有路灯,视线受影响的李某没有看清路边停着一辆车,不慎撞了上去。意识到撞车后,慌张的李某担心酒驾被抓,匆匆驶离现场。
回到家后,依然惶惶不安的李某突然心生一计:再喝点酒,然后装作事后喝酒的样子,这样就算警察来了,也分不清自己到底是事前喝的还是事后喝的酒。于是,他在家中打开了一瓶酒开始自酌自饮起来。
没过多久,被撞车辆的车主发现车子被撞后报了警,躲在家中的李某还是等来了民警。面对询问,他按计行事,爽快地承认自己撞了一辆车,不过酒是事后回家才喝的。但经过抽血检测以及民警的反复询问教育下,最终他还是如实供述了酒后驾车的事实。经鉴定,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李某明知自己饮酒,仍然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其造成事故后离开现场并故意饮酒逃避侦查,以及坦白、认罪认罚等情形,该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对其提起公诉,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日前,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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