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朋友圈频发“酒驾”视频博眼球被行政拘留五日

核心提示: “今天晚上喝多了,开车回家睡觉”“今晚严重喝多了,现在属于醉酒驾驶”“今天中午小酒偏高,警车为我开道”……今年以来,暂住在丹北镇新桥的灌南籍男子谈某,在微信朋友圈频发“酒驾”视频,并被迅速传播。5月26日,记者从市交警大队获悉,谈某因寻衅滋事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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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虞瑜方) “今天晚上喝多了,开车回家睡觉”“今晚严重喝多了,现在属于醉酒驾驶”“今天中午小酒偏高,警车为我开道”……今年以来,暂住在丹北镇新桥的灌南籍男子谈某,在微信朋友圈频发“酒驾”视频,并被迅速传播。5月26日,记者从市交警大队获悉,谈某因寻衅滋事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天。

近日,市交警大队接群众举报,称其微信朋友圈中,有一名网友经常发布“酒驾”视频。该微信网友的昵称为“奋斗的小青年”,其于5月21日晚再次在微信朋友圈称“今天晚上酒喝多了,开车回新桥”,并配发了一段晚间开车的视频。

接到举报后,市交警大队迅速出击,通过侦查,很快锁定“酒驾司机”谈某。经调查,谈某是江苏省灌南县人,目前暂住在我市丹北镇新桥卫生院附近。今年1月15日至5月21日期间,为了博取网友的眼球,谈某多次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开车”视频,并配文称“酒又喝多了,开车回家”“今晚严重喝多了,现在属于醉酒驾驶”……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5月16日,无聊的谈某竟拍摄了一张警车照片发至其微信朋友圈,称“今天中午小酒偏高,警车为我开道”,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采访中,民警介绍,其实,谈某根本不会开车,也没有汽车,除了一辆警车的照片是他拍摄的,发布在微信朋友圈的其他照片和视频都是他从网上找来的。而他这么做只是为了炫耀,让别人觉得他胆子大,不但敢喝酒开车,还不怕警察抓。

谈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市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谈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面对处罚,谈某对自己无聊、荒诞的行为后悔不已。经过民警教育,谈某表示今后一定改过自新,再也不犯这样的错误,不做违法犯罪的事。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互联网上散布不实信息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予以坚决打击,依法惩处。警方希望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坚决抵制、积极举报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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