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手机付定金后涨价,商家还要消费者补差价!

核心提示: 市民购买商品,如果有购买意向却没有现货时,通常会先付定金,待取货时再付尾款。

本报讯(记者 高静 帅莹)市民购买商品,如果有购买意向却没有现货时,通常会先付定金,待取货时再付尾款。前段时间,市民张女士在市区一手机专卖店购买手机,由于看中的手机没有现货,她就先交了定金。然而,当商家通知她取货付尾款时,却被告知手机“涨价”了,这让她十分不满。

张女士告诉记者,她于4月下旬,在一家手机专卖店看中了一部手机,当时的售价为2499元,由于店内没有现货,所以先支付给商家200元的定金。张女士表示,在交完定金后,店内工作人员给其开具了收费凭证,承诺手机到货时会及时通知其领取,到时她再支付尾款。

5月初,张女士接到了商家的电话,告知她手机到货了。于是,她便于5月9日前往该手机专卖店拿手机。在准备支付尾款时,商家却告知她手机已经涨价,“店里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我,在手机品牌的官网上,此款手机上涨了200元,目前售价为2699元,所以我在付尾款时也需要多付200元,补齐差价。”商家的这一说法让张女士十分不满,“为了买这部手机,我开车来店里两三趟了,车钱、油钱不说,还耗费了时间、精力。而且我已经交了定金,也等待了近20天,现在取货了才说涨价,太过分了。”

此外,在她看来,既然自己支付了手机定金,那就意味着买卖双方对这笔交易已经达成了协议,现在因为商品涨价,商家就顺势涨价,那定金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如果付完定金手机的价格下降了,那我付尾款时,商家会让我少付钱吗?”

就手机售价的问题,张女士与商家产生了分歧,到底是该按照支付定金时的售价,还是支付尾款时的市场售价来定?

针对消费者付了定金后商品涨价的问题,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律师眭花琴律师认为,买卖双方的口头合同已成立生效,消费者应当按照付定金时的价格支付尾款,如商家要求按照涨价后的价格收取尾款实则属于违约行为。同时,眭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根据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如果消费者有相关凭证可以证实支付费用的为定金,那么一旦商家违反约定,要求涨价,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经过调解,商家承诺按原先约定的2499元的价格将手机卖给张女士。

眭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尽量留存各类消费凭证,如果遇到支付了定金却遭遇商家涨价等违约行为,就应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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