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核心提示: 读者咨询:缴纳物业费后是否可向物业索要发票?

●读者咨询:缴纳物业费后是否可向物业索要发票?

答复:缴纳物业费后可向物业索要发票,若物业拒绝开具发票,可致电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进行反映。

●读者咨询:今年65岁,未缴纳过养老保险,现在是否可以一次性补缴?补缴后从何时开始享受退休待遇?

答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一次性补足15年,按照800元/年的标准补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至户口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办理,补缴后的次月开始享受退休待遇。

●读者咨询:2021年未及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如何补缴?

答复:今年未及时缴纳,需等到明年,根据明年的缴费基数再进行补缴。

●读者咨询:在镇江办理了一张邮政储蓄卡,现在已经消磁,是否可以在丹阳换卡?

答复:可以,携带身份证和储蓄卡至就近网点办理。

●读者咨询:购买房屋使用了商业贷款,是否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答复:自2021年3月15日起暂停“商转公”贷款业务。2021年3月15日前已受理的“商转公”贷款业务,以申请“商转公”贷款时间的先后顺序轮候放款。对符合“商转公”贷款业务条件的职工,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贴息业务;已办理过“商转公”贷款贴息的缴存职工,贷款贴息期满后,可继续办理“商转公”贷款贴息。住房公积金“贴息”业务是指对符合“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按照当期公积金贷款利率与不高于当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差额给予贴息。办理公积金“贴息”业务在满足正常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基础上,还需满足所购房产权证期限规定: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在办理商业贷款后,商品房产权证日期在3年以内、二手房产权证日期在1年以内的(取得产权证时间,以房产管理部门发证的日期为准)为申请“贴息”业务有效期限。

●读者咨询:乡下房屋若申请危房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答复:鉴定是免费的。携带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至房管处(乡镇的到建房办)填写危房鉴定申请表。

●读者咨询:如何发送照片给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反映问题?

答复:可关注“丹阳12345”微信公众号,点击“我有诉求”,然后添加照片即可。如若没有进行用户绑定,需填写姓名、身份证号以及手机号,绑定后再点击“我有诉求”即可。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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