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多不知情市民盼能细化

核心提示: 自4月1日起,《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预付卡消费要设置15天“冷静期”,消费者有权自付款之日起15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款。

自4月1日起,《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规定预付卡消费要设置15天“冷静期”——

商家多不知情 市民盼能细化

本报记者 高静

自4月1日起,《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预付卡消费要设置15天“冷静期”,消费者有权自付款之日起15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款。《办法》的制定旨在对商家的经营活动进行约束规范,以破解预付卡管理难题。

《办法》施行已一周有余,我市商家是否依此对预付卡活动进行了调整?为此,记者进行了走访。

8日上午10点,记者来到了开发区迎春路上的一家理发店。店长告诉记者,目前店内预付卡的使用规则是“多充值,多折扣”,比如消费者充值700元,每次消费可打8折;充值3000元,每次消费可享受5折折扣。当记者提出,如果因为消费者个人原因,无法再在店里消费,需要退卡该如何处理时,店长表示,目前店里还未遇到过退卡的情况。“我们理发店的预付卡不仅限于办卡人使用,如果办卡人无法继续消费,可以转让给其他人使用。”同时,他也表明,在与办卡人签订的预付卡协议中,明确写着无法退卡退费,但可以转让。对于新出台的《办法》,该店长表示,他尚不了解,“目前参照的还是原来的预付卡活动规则,暂时并未有任何调整。”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几家健身中心以及美容护理工作室,大部分店家均表示对《办法》不知情。记者注意到,其中不少商家对顾客退卡或者转让预付卡的行为都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少数商家甚至直接以协议形式明确不得退卡。

长期以来,预付式消费模式备受诟病,很多人都有被预付卡坑了的经历。记者从我市商务局了解到,近一年来,该局接收到预付卡方面的投诉有400多起,投诉多集中在餐饮、美容美发、洗浴等服务行业,而投诉的问题则主要集中在虚假宣传、霸王条款、降低服务标准、单方面终止服务、突然关门消失等方面。

该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市民关于预付卡的投诉,他们目前主要以协调方式处理,其中90%以上纠纷都可以得到妥善解决。她分析道,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市民觉得预付卡纠纷维权难,主要是因为现有关于预付卡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能解决现实投诉的实际问题。还有部分消费者自身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较弱,比如在购卡前没有充分了解商家,在充值时没有签订合同等。“在处理纠纷过程中,我们也多次遇到调解不成的情况,这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预付卡充值的数额基本在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投诉者往往不愿意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处理。”该工作人员说道,《办法》中关于预付卡消费设置15天“冷静期”的规定并非首次提出,早在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就有明确规定,经营者以发行单用途预付卡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消费者有权自付款之日起十五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款,经营者可以扣除其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已经产生的合理费用。她强调,如果在预付卡办理协议中有“一旦办卡,不得退卡退款”等类似规定,那么这类条款都是无效的。

记者了解到,此次新施行的《办法》对政府相关部门在预付卡管理中的职责、经营者的义务、监管办法等作出规定。比如明确预付卡发行实行“备案管理”,经营者发行预付卡,应在30日内向主管部门备案,还需采取抵押、保证等担保方式向消费者提供担保。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些规定的设置或许能成为预付卡管理的“抓手”,后续商务局将联合政府其他部门共同监管,推动预付卡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商务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理性办理预付卡,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选择证照齐全、经营状况稳定的商家,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充值,尽量不要一次充入过多金额,同时务必和商家签订合同、保存发票证据,如果发生消费纠纷,及时向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投诉。”

走访中,大部分市民都对《办法》的施行表示支持,同时也希望相关法规可以尽快落实到位,给消费者建立更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期待《办法》可以更加细化,以加强法规的可操作性,比如十五天的预付卡‘冷静期’,《办法》中提出经营者可以扣除其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已经产生的合理费用,那这个‘合理费用’该如何解释,会不会反而让商家钻了空子,罗列出一堆预付卡办理前的服务、咨询等费用,导致最终无钱可退。”市民周先生说道。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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