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宠物猫十余天就死亡,谁之过?

核心提示: “我怀疑商家卖给我的是一只病猫。”近日,市民韩女士致电本报民生热线86983119反映,称她在一宠物店购买的宠物猫带回家仅10天左右,就得了严重的病,后在店里寄养3天就死亡了。

本报记者 高静

“我怀疑商家卖给我的是一只病猫。”近日,市民韩女士致电本报民生热线86983119反映,称她在一宠物店购买的宠物猫带回家仅10天左右,就得了严重的病,后在店里寄养3天就死亡了。

市民反映:宠物猫为“病猫”,商家“非法行医”

韩女士告诉记者,她于2月27日在一家宠物店花费1850元购买了一只英短银渐层,带回去的当天,猫咪就出现了呕吐、拉稀症状。于是,韩女士立刻联系了店家,店家表示这属于正常的应激反应,可以喂一些益生菌。随后,韩女士给猫喂了益生菌,但是猫咪拉稀的症状并未好转。3月1日,店家给韩女士邮寄了消炎药和驱虫药,吃了两天消炎药,猫咪终于停止了拉稀。韩女士以为猫咪恢复了健康,但随后她又发现猫咪精神萎靡、嗜睡,吃得也不多。其间,她也积极联系店家,店家却表示小猫正常吃得都比较少。

直到3月10日,韩女士带着猫咪前往宠物医院注射第二针疫苗时,才得知猫咪身体出了问题,“已经养了快3个月,体重只有0.7斤,体温仅35℃。正常情况下,2个月的猫咪体重应该有2~3斤,体温在39℃左右。”由于身体不健康,宠物医生拒绝给猫咪注射疫苗。随后,韩女士立即联系了店家,店家表示可能因为受了凉或者营养不良,但是具体情况需要实际查看才能确定。当天晚上,韩女士便将猫咪送回了宠物店。查看了猫咪的情况后,工作人员给猫咪打了留置针,输营养液,并进行针管喂食。对于猫咪身体出现问题,工作人员表示是韩女士未能照顾好,导致猫咪营养不良,严重脱水,但韩女士并不认同,“我一直尽心尽力,吃的用的都是店家建议购买的。”

为了猫咪状况能有所好转,韩女士暂时将小猫留在了宠物店,由工作人员照顾。其间,店家会拍摄一些视频给韩女士,但从视频中,她感觉猫咪的精神状态还是不太好。3月13日,韩女士在微信中向店家提出每天记录猫咪体重的要求,但过了很久,店家才回应称,猫咪不行了,“店家告诉我,猫咪的脚已经肿了,留置针已经拆除,无法继续输营养液了。”在韩女士赶去宠物店的路上,店家告知猫咪已经死亡。

“为什么会突然死亡?”韩女士不解。为了了解猫咪的死因,她要求店家与其一同前往宠物医院,对猫咪进行尸检。尸检结果显示,猫咪死于疱疹病毒,并不是猫瘟,因而无法认定责任,医生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但是店家拒绝配合,表示不负任何责任。”对于店家的态度,韩女士十分不满,“我咨询过专业人士,得知疱疹病毒具有潜伏性,且只在猫之间传染,所以无法确定当初在我买猫的时候,是否就已经携带了这种病毒。”此外,她提出,店家没有治疗宠物的资格。“店家属于非法行医,如果早些让我带猫咪去正规宠物医院治疗,可能猫咪就不会死亡。”她告诉记者,对于店家“非法行医”的行为,她已经向市农业农村局举报,工作人员也进行了现场取证。“我在南京工作,因为这件事,已经往返丹阳3次,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韩女士认为,店家理应对这件事负责。

店家回应:已第一时间建议其携带猫至正规宠物医院治疗

猫咪是否买卖时就真的有问题?记者随即来到该宠物店。得知记者的来意,店主朱女士解释,韩女士在微信上第一次说猫咪不舒服的时候,她就第一时间建议其带猫咪去医院检查治疗,但对方并不愿意。“得知猫咪打疫苗被医生拒绝时,我在电话里告诉她,可以让医生检查一下猫咪的身体状态,但她拒绝检查,还一味责怪我,说我卖给了她病猫。”由于猫咪已经售出10多天,朱女士要求韩女士将猫带到宠物店查看一下,或者出具医院的检测报告,“她说不愿意在医院做检测,所以将猫带回了店里。”

看到被送过来的猫咪,朱女士非常震惊。“猫咪非常虚弱,完全不是当初卖给她时活泼的样子,脱水严重,体型都小了一圈,皮肤被拎起来都无法回弹。”朱女士告诉记者,当初卖给韩女士的时候,猫咪两个月大,体重在1~2斤,“从猫咪很小的时候,到卖给她,其间都是非常健康的。”

朱女士表示,根据买卖约定,宠物猫售出一个星期内,若出现了猫瘟症状,那么店里会承担相应的赔偿,“为了减少纠纷,一般顾客付完款将猫带回家之前,我会建议他们做猫瘟检测,可以在店里做,也可以去宠物医院,但韩女士当时拒绝了。”

朱女士认为,韩女士的猫咪售出已经超过了一个星期,而且尸检结果证明猫咪并非死于猫瘟,而是疱疹病毒,“这并不在我们当初约定的赔偿范围内。”对于疱疹病毒,朱女士解释,很多猫咪都会携带这样的病毒,医生也说疱疹病毒发作可能是猫咪着凉引起的,“之前韩女士说猫咪不舒服的时候,我建议她给猫咪做好保暖措施,准备给她寄电热毯,第二天就能到,但她拒绝了,表示要直接在网上买。据我了解,她购买的电热毯是过了几天才收到的,我也不能确定猫咪是否在这几天着了凉。”

至于“非法行医”的问题,朱女士回应称,本着方便消费者的原则,店里有一些处方药出售,“私自在店内出售处方药确实不符合相关规定,关于这一点,我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接受处罚,并进行整改。”同时,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朱女士与韩女士沟通过,但韩女士提出的要求她实在无法接受,“韩女士要求我全额退还她在店内所有的消费,包括猫咪、猫粮、寄养等,还要额外的赔偿。”朱女士认为,如果猫咪死亡的责任在自己,那么她愿意承担这些,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我和韩女士提过解决方案,如果她不擅长饲养小猫,那么她可以补贴几百元,我给她一只月份大一些的猫,但她拒绝了。”目前,双方就猫咪死亡赔偿的问题还未达成一致意见。

律师建议:买卖双方应提前做好约定

据了解,关于宠物交易的纠纷并不少见,处理起来也极为困难,买卖双方在交易中都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律师丁斌告诉记者,目前,关于宠物活体交易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只能视为正常商品,按照买卖双方约定处理。“活体交易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活体宠物没有统一的质量标准,也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因此买方维权较为困难。”丁斌建议,消费者在进行宠物交易时,应尽量找正规、信誉好的宠物店,同时对双方承诺的事项或者买方所关注的事项,进行简单的书面约定。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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