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骏 通讯员 眭华飞)曾经恩爱的夫妻,如今要“分道扬镳”,双方不仅需要一起跑两趟婚姻登记处,还得经过30天的考虑时间。今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实施,其中,备受关注的“离婚冷静期”也正式施行。目前,“离婚冷静期”已施行一个多月,新规落地情况如何?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昨天上午,记者从市婚姻登记处了解到,今年1月份,共有137对婚姻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处提出离婚申请。“1月份申请离婚的人数与往年同期相近。不过,这项数据目前并不能说明问题。”婚姻登记处一位工作人员说,“得到‘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再看这些婚姻当事人中有多少来办理离婚的。也就是说,本月结束,才能从相关数据上看出‘离婚冷静期’带来的影响究竟几何。”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日前,婚姻登记处已经发出了今年的第一张离婚证,“这对婚姻当事人是1月4日申请离婚的,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婚姻当事人双方仍坚持离婚,在调解无果后,我们按照规定流程,为双方办理了离婚业务。”
据了解,自今年1月起,30天的“离婚冷静期”正式施行,自愿办理离婚的夫妇,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当事人带着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领取离婚证。
“我们会对前来提出离婚申请的婚姻当事人做基本的了解,有些婚姻当事人是非离不可的,也有些婚姻当事人是冲动之下做出的决定。”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说,离婚登记窗口的工作人员会进行适当调解,“当然,我们是持中立态度的,初衷是帮助挽救婚姻,而不是简单的‘劝和不劝离’。有的婚姻当事人,一看就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离婚是当下最理智的选择。”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婚姻登记处刚刚成立了“家庭辅导室”,在婚姻当事人申请离婚的过程中会介入调解。
“必须等30天吗?”“今天登记完,我们30天后必须再来一次吗?”记者了解到,自“离婚冷静期”施行以来,在离婚登记窗口,这是两个出现频率最高的问题。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表示,一个多月来,在前来办理离婚业务的婚姻当事人中,了解与不了解“离婚冷静期”的约各占一半。“年轻人一般情况下都知道,年纪大一些的就不是很清楚这项政策了。”该工作人员说,“少部分婚姻当事人对此并不是很理解,认为没有必要设置所谓的‘离婚冷静期’。不过,在我们工作人员介绍相关政策、规定后,大多数人还是能够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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