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网络保护”引热议

核心提示: 当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时,立即引起不少家长的关注和讨论。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本报讯(记者 贺丽华)近年来,未成年人在网络游戏中大额充值的事件在我市不止一次发生,给不少家庭都造成了困扰,因此当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时,立即引起不少家长的关注和讨论。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发现有些家长拍手叫好,但也有家长担心这一规定会陷入形同虚设的尴尬境地。

“就像无师自通一样,孩子总能找到游戏,并快速上手。”市民张女士在说起自己孩子玩游戏时显得很是无奈,她一方面佩服孩子的聪明劲,另一方面又担心孩子沉迷网络游戏影响视力甚至学习。张女士说,她和爱人也为此定下过很多“规矩”,但往往都是虎头蛇尾。“我曾通过有条件的激励和限制使用时间来防止孩子沉迷网络游戏,但收效甚微,我也曾请教过身边的同事和朋友,却发现原来大家都有相同的烦恼。”因此,她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尤其是限制游戏时间这一举措表示十分认同和支持。

但也有家长担心这一规定会形同虚设。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孩子曾因沉迷网络游戏盗用他的手机充值三万多元。“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却被孩子花在了看不见摸不着的虚拟游戏中,我当时既气愤又自责。”刘先生说,事后他第一时间便与游戏公司取得了联系,因为在他看来,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孩子大额消费的行为是无效的,且游戏公司不该任由未成年人在游戏中肆意充值,所以游戏公司理应退还这笔钱。然而,游戏公司给予的回复却是,因游戏账号是使用成人身份证注册的,系统默认是成人的行为并没有错,所以充值的钱不予退还。刘先生说,在手中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是孩子在玩这款游戏并充值的情况下,最终他没能讨回这笔钱。因此,他认为,即使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但能否真正起到作用尚未可知。

随后,记者也采访了律师,了解到原则上未成年人在监护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大额交易是不生效的,但实际上受害者往往会因为无法举证而导致维权困难。因此,虽然近年来因未成年人擅自为网络游戏充值而产生的纠纷时有发生,但诉诸法律的情况却并不多见。该律师认为,法律的重点是在约束力上,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保护未成年人最后的武器,家长在平时生活中加强监管和以身作则才是关键。

那么,该如何规范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行为呢?有专家认为,家长首先要正确认识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程度,比如孩子一天内上网时间是否超过三个小时、不上网会不会烦躁不安、为了上网是否会牺牲社交和运动时间、因为上网不能及时完成作业甚至不上学等,多方面判断孩子是否有上网成瘾问题。对于症状较轻的孩子,家长要正确引导,形成约定;对于已经上瘾的孩子,家长要多带孩子参加活动,让孩子逐步改善生活规律。此外,家长在保持良好网络运用习惯方面要以身作则,规范自身网络运用习惯,为子女树立榜样。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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