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核心提示: 在一家木门店订购了多层板木门,收到却是密度板木门,尝试多种途径难以维权,家人、朋友也劝他放弃,但他坚信法律是公正的,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最终胜诉——

本报记者 贺丽华

“在拿到法院判决书前,没有人相信我能维权成功,家人也多次劝我放弃,可我就是想争个理,明明是商家以次充好,吃亏的是我,难道我还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尽管这两年的维权之路十分曲折,但我始终坚信法律是公正的。现在,我终于胜诉了!”近日,市民南先生收到一封来自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后,随即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称两年前他遭遇的消费纠纷,如今有了判决结果,商家要给予三倍赔偿。他觉得,这一结果既让商家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促使其规范经营,今后不再随意欺诈消费者,同时也很好地证明了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时,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去年“3·15”期间,本报刊登了《订购木门,多层板变成了密度板》一文,反映了2018年年底,南先生在我市一家木门店花费8800元订购了7扇多层板木门,但收到的却是密度板木门。由于两者质量和价格都相差甚远,所以南先生便与商家争论了起来。南先生表示,起初其实他并没有想追究商家的责任,只希望能换货或者退货退款,但没想到商家竟然理直气壮,多次沟通后都拒不处理。无奈之下,他不得不另寻商家,重新订购木门,“因为这件事,我的足疗馆延期了3个多月才开业,这是让我感到最气愤的地方,所以事后我才决定,无论如何都要讨个说法,不能任由商家欺诈消费者。”

之后,南先生便拨打了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同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此事。“经市场监管人员多次协调后,商家最终同意退货退款,但他们的态度让我心里很不舒服。在我看来,商家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就应该受到严惩,这样他们才会吸取教训,规范经营。所以,我后来改变了想法,要求商家必须三倍赔偿。”南先生说,但商家当即拒绝了他的要求,而市场监管人员在双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也束手无策,事情一度陷入了僵局。

但南先生并没有就此放弃,他一边继续向市场监管部门求助,一边尝试通过其他途径进行维权,“从2019年初到2020年中旬,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一直在为此事而奔波,但很可惜,并没有取得好的结果。”

在一次又一次的维权失败后,南先生也有了打退堂鼓的想法,加上身边的家人和朋友都劝他放弃,“他们都认为,在商家面前,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而且对方是一家品牌木门店,背后总公司的实力雄厚,无论我花多少时间和精力都只是在做无用功。”不过,一位律师朋友的话及时“点醒”了他,在难以维权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他便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退还货款8800元的同时,赔偿损失26400元,“他们说我‘一根筋’也好,说我‘太傻’也罢,我就是不服气,想争个理,何况我已经努力了这么久,再多花点时间也没什么。”

今年7月,这起产品责任纠纷案正式在市法院开庭,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调解、审判,市法院确认商家提供的货物与当初双方约定的确实不相符,认为商家存在“为招揽生意而对木门表面材料作不实陈述,误导消费者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构成欺诈,所以最终判决南先生胜诉,商家需按消费者的要求进行赔偿。

之后,商家不服该判决,又上诉至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经审理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为维持原判。

“收到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的那一刻,我的心情真是无比激动。虽然除去误工费、路费、律师费等,实际上我并没有获得多少,但总算争了口气,同时也向大家证明了我的做法是正确的,消费者维权时,特别是面对强势的商家,应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南先生对记者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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