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餐太任性,造成浪费或将多买单

核心提示: 点了一桌菜,剩下一大半,最后都浪费了。今后市民下馆子要注意了,点餐不能太任性!

22日,反食品浪费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其中明确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这引发市民热议——

点餐太任性,造成浪费或将多买单

本报记者 高静

点了一桌菜,剩下一大半,最后都浪费了。今后市民下馆子要注意了,点餐不能太任性!22日,反食品浪费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其中明确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草案还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应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等。此消息一出,引发市民热议。

“我觉得这项规定挺好的,可以对消费者起到震慑作用。”市民许先生告诉记者,如今,餐饮浪费的现象虽然比以前好了很多,但依旧存在,“尤其是在自助餐厅,很多人本着‘多拿多赚’的想法,不考虑实际食量,过多拿取食物,等到吃不下的时候便悄悄丢进垃圾桶,造成严重浪费。”他表示,虽然一些自助餐厅明确标示会对浪费行为作出处罚,但实际上规定形同虚设。此外,关于餐厅有没有处罚的权利,一直都存在争议,“如果该草案通过了,那么商家就有了‘底气’,对于浪费的顾客合理收取一定的费用。”市民吴女士提出,草案中的此项规定可以有效刹住大摆筵席的不良风气,“很多人讲求排场,互相攀比,酒席菜品明显偏多,为了面子还拒绝餐后打包,这不仅增加了家庭负担,更带来了严重的浪费。”

“多少算浪费?收取费用的标准怎么定?收取的钱又用到哪里去?此项规定是否意味着餐厅有了执法权?”市民罗先生表示,规定的初衷肯定是好的,但是如果细化措施不到位,那么这项规定的落地效果可能会不太理想,“简单来说,如果浪费就要收费,那顾客会选择打包,但是很多人又不想吃剩余的菜品,于是出门就直接将打包的剩菜丢入垃圾桶。这样的话,顾客最多也就多付个打包费,但是因此反而会带来更大浪费以及垃圾处理压力。”

市民尹女士则直接表达了对规定的不支持意见,“我已经全额支付了餐品费用,吃不完还得额外再给钱,这算不算重复收费?而且每家餐厅的味道有好有坏,如果因为厨师做得不好吃,造成了食物浪费,是不是可以让厨师赔付我的损失?”在她看来,相比法律条文的设置,加强对市民节约粮食的宣传、提升市民素质更为重要。

采访中,不少餐饮商家表示了对该项立法的理解与支持,但也提出执行起来会引发诸多问题。一小吃店店主告诉记者,目前对浪费说“不”的餐饮理念渐成风气,“我们在店内张贴了宣传海报,支持‘光盘行动’,顾客在点菜的时候我们也会提醒吃多少点多少。”他认为从立法层面降低餐桌的浪费,会有明显促进作用,“顾客少点一些菜、吃的时候少剩一些,让节约下来的粮食有更大的用途。”该店主提出,让餐馆加收费用,不一定能够得到实质性的实施,但不失为一种良好的尝试。

经营着一家小餐馆的姚女士也有类似的观点,“都说顾客是上帝,我们能处罚‘上帝’?再者,点多少菜、吃多少菜都是顾客的自由,我们可以建议,但是额外收取费用会比较难。”她表示,在如今的大环境下,生意本来就难做,如果还对浪费的顾客收取费用,可能会影响其他顾客的就餐意愿,“现在很多顾客都会在网上发布评价,如果直接写出店家因顾客浪费收取费用,有可能会影响客流,到时倒霉的还是店家自己。”

据悉,目前该草案还在审议中,除了向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该草案还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按照标准规范制作食品,合理确定数量、份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餐饮服务提供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并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餐饮浪费表现为对食品、食物、粮食的浪费,涉及食用、销售、加工、储运、收获等多个环节,反食品浪费法草案主要针对的是实践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餐饮环节为切入点,聚焦食品消费、销售环节反浪费、促节约、严管控。

近段时间以来,从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到各地立法反餐饮浪费;从随意无节制点餐模式,到“N+1”甚至“N-1”的点餐规则,全社会刮起了节约粮食、杜绝浪费之风。需要注意的是,任何法律,处罚永远不是目的,反食品浪费法草案的提出,其实也旨在督促社会上绝大多数人能够自觉自愿遵守,形成社会理念,以减少食物浪费行为的发生。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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