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核心提示: 今年80周岁,之前没有申请尊老金,现在申请了,之前的尊老金能否补发?

主持人:陈晓玲

●读者咨询:今年80周岁,之前没有申请尊老金,现在申请了,之前的尊老金能否补发?

答复:尊老金是个人向所在居(村)委会提交申请,由居(村)委会向民政局提交材料,民政局审批后的次月开始享受,申请前的不予补发。

●读者咨询:户口在丹北镇埤城,可至哪里办理就业创业证?

答复: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到丹北镇行政审批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丹北后巷大德福超市南侧、长丰纸业向北)办理。

●读者咨询: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应如何报销?

  答复:不同的医院,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不同。

门诊:①在本市一级医保定点医院报销50%;

②在本市二级医保定点医院报销40%;

③在本市三级医保定点医院(市人民医院、中医院,下同)因中医药服务(含中药饮片、中医技术)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40%。

住院:①在本市一级医保定点医院(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华山医院、曙光医院)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500元及以下部分不予报销,500元以上部分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75%;精神病患者在本市精神病院发生的合规住院医疗费用,500元以上部分报销85%。

②在本市二级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实行分段按比例报销:1000元及以下部分不予报销;1000元以上~1万元及以下部分报销55%;1万元以上~5万元及以下部分报销65%;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5%。

③在本市三级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实行分段按比例报销:1000元及以下部分不予报销,1000元以上~1万元及以下部分报销50%;1万元以上~5万元及以下部分报销60%;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

补充保险:本市三级医院门诊费用报销40%;市外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费用(含镇江)按转诊自付一定比例后报销40%;本市二级以上及市外定点医院合规住院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普通居民:(30+保龄)%,最高不超过50%;老年居民:(45+保龄)%,最高不超过65%。

●读者咨询:外地人,妻子的户口在丹阳,小孩出生后是否能跟随妻子落户?

答复: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或母亲一方落户,具体可详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读者咨询:如何办理遗体捐献?是否有联系方式?

答复:需家人同意后,由本人至卫健委211室填表进行办理(需要家人签字)。咨询电话为:0511-86521120、0511-86527552。

●读者咨询:个人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

答复: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调整为2330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仍为2020元。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公积金管理处0511-86905008。

 

责任编辑:王琳
相关阅读: 政策咨询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