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起诉离婚 法官调解解决

核心提示: 两人婚前感情尚好,但是结婚后牛某对孔某的态度日益冷漠。

本报讯 (记者 小许 通讯员 邵佳婷)婚姻是缘分,缘分尽了,该散就散吧!孔某(女)与牛某2011年7月份经人介绍认识,于2012年6月1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5年9月4日生育一儿子,取名牛小某。

两人婚前感情尚好,但是结婚后牛某对孔某的态度日益冷漠。在医生明确告知孔某因体质原因暂不适宜怀孕时,牛某采取欺骗手段导致妻子怀孕,给其身心造成极其严重的伤害。另外,孔某想有夫妻独立的生活空间,牛某却一定要跟他父母生活在一起,因种种家庭琐事,矛盾日益激化,令孔某在情感上根本无法接受。自2017年7月份,在又一次争吵后,孔某带着孩子一直居住在父母家中至今。

2019年11月18日,孔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依法查明双方因性格不合发生矛盾并影响了夫妻感情,但考虑到是初次起诉,故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这之后,双方并无和好的迹象,孔某于日前第二次起诉到法院。

庭审现场,虽是第二次起诉,但法官很负责任,仍进行了长达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希望两个人能够和好,但孔某表达了坚决要求离婚的意思。律师则没有从法律的层面进行分析,而是与法官沟通了这个案子的过程:孔某来律师事务所的时候,她父母一起跟着来的,明确表示支持孩子离婚,担心孩子再继续与对方生活下去会得精神方面的疾病,当律师劝孔某是不是冷静地考虑考虑时,两个老人都明确表示:“早就考虑清楚了,如果不是两个人真的没有办法过下去的话,有谁家的父母会支持自己的女儿离婚?我们也没有办法啊,我们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孩子在火坑里不管吧?”孔某也表示自己还带着未满5周岁的孩子,如果不是日子实在过不下去,谁会在这个时候离婚啊。第一次开庭的时候,看着牛某在法庭上哭,孔某也心软,答应给他一次机会,但他不但不珍惜,反而比以前更变本加厉。因孩子一直由孔某抚养,牛某常以看孩子为名到孔某父母家中大吵大闹,搅得四邻不安,孔某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两次报警。牛某经常利用电话、手机短信、网络聊天工具等对孔某、孔某的亲友和同事进行滋扰,严重地干扰了孔某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因双方一直分居,除牛某探望儿子外无其他来往,双方也试图在律师的主持下协议离婚,因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无法达成一致而没能达成协议。“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请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牛某在法庭上则表示不同意离婚,愿意通过自己辛苦的工作,多为家庭做些贡献,并细心体贴原告。法官在听完牛某的陈述后说:“你即使给原告香车宝马她也不稀罕了,她现在唯一的要求就是离婚。”牛某在法庭上长时间未说话,后法官让原告及代理人先出去,他与被告沟通。大约半小时后,法官让律师与原告进入法庭,表示被告同意离婚,孩子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共有财产如何分割?律师表示:儿子的抚养权归孔某,被告支付抚养费每月1800元(按被告月工资的30%计算)。被告表示同意支付每月1500的抚养费,经律师与孔某沟通,孔某表示同意。双方共有现金10万元,已经全部给孩子买了保险,被告表示只要能出具正规的保险公司的合同和票据,他可以不主张分割,后原告将《保险合同》和《发票》原件交与法官,并提交了两份复印件,法官让被告看完后被告确认。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依法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权归孔某行使,被告方支付每月1500元的抚养费,双方无其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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