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放《致市区养犬市民的一封信》
市民养犬遛狗不能再任性了
图为执法队员在水云东村捕捉流浪狗。记者 王国禹 摄
本报讯 (记者 王国禹)近年来,由于养犬的市民不断增多,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是层出不穷。尽管在2017年我市发布了《丹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养犬管理通告》,但一些市民依旧我行我素,对犬只疏于管理,导致犬只扰民、伤人、随地排便等问题不断出现。针对养犬引发的社会问题,最近,我市在城区发放《致市区养犬市民的一封信》,市民养犬遛狗不能再任性了。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饲养犬只成为部分市民的一种生活方式,《丹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养犬管理通告》实施以来,大多数养犬市民能够自觉遵守规定,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养犬人在公共场所遛犬、遛犬不牵绳以及大型犬、烈性犬不栓养或圈养等不文明现象,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基于此,我市再次发布“治犬令”,发放《致市区养犬市民的一封信》,信中对市民应该如何养狗、遛狗等都做了明文规定。
记者注意到,《致市区养犬市民的一封信》中规定,市民在户外遛犬时主动使用束犬链(绳)牵领,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老人、小孩、孕妇等特殊群体,避免发生咬伤他人的悲剧事件,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栓养或者圈养。携犬出户时,不得进入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遛犬;不随意践踏草坪、花坛,占用公共设施;防止犬只随地排泄粪便,对排泄物要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置。此外,对犬咬人、携犬出户不按规定使用束犬链(绳)或放任犬只恐吓他人、干扰他人生活的,将由公安机关给予教育训诫,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仍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携犬出户不及时清理粪便的,由城管部门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这是好事,我们举双手赞成。”采访中,不少养狗或不养狗的市民都对《致市区养犬市民的一封信》表示了认可。一位饲养大型犬的市民告诉记者,自己原本很担心养大型犬外出遛狗时会被捕走,现在只要遵守规定,外出遛狗就不用担心了。
此外,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还向记者介绍,由于一些养犬市民遗弃犬只,导致城区不少地段和小区有流浪犬出没,影响居民生活。最近市公安局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市民反映后,安排执法队员集中对城区主要路段、小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清理。仅几天时间,执法队员在水云东村、华南新村等小区共捕获流浪犬十余只,有效缓解了城区流浪犬扰民问题。
“此次在城区发放《致市区养犬市民的一封信》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减少因养犬引发的各类问题,请广大市民自觉做到规范养犬、文明养犬、依法养犬。”采访时,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希望广大市民能够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践行文明行为争做新时代文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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