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晓玲)近日,市民杨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电话反映,称其孙女近期放暑假回来,只在家待一个月左右就回学校,儿子、儿媳都在外地工作,让他帮忙给孙女报名驾照考试,“我想先了解一下,现在的驾照考试从科目一到科目四每科间隔多少天,全部考完大概需要多久,看看能不能在孙女回学校前考完。”
接到杨先生的电话后,记者与市车管所取得联系,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关于机动车驾驶证我市施行的是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其中第三章第二节即为“考试要求”,其中有明确规定:第三十六条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第四十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二)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第四十一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二)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三)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第四十三条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第四十四条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如果考生对此仍不清楚,可直接咨询所报考驾校或驾校教练。”该相关负责人说道。
随后,记者联系了丹阳致远驾校的朱同强教练,他告诉记者,他们驾校的报名考试流程中,对于各科目间隔时间都有明确提醒。“先是报名、体检,然后等待车管所受理;受理通过后,就可以预约科目一考试;科目一考试通过满十天后,即可参加科目二考试;科目三考试需要在科目一考试合格满31天后,方可参加;科目三考试合格后即可预约科目四考试;科目四考试合格后就可拿到驾驶证。”朱教练告诉记者,这些在学员学车时都会提前告知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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