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倡议书

核心提示: 保护环境、防止秸秆焚烧,是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基本保证,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全镇广大农户朋友:你们好!

 

保护环境、防止秸秆焚烧,是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基本保证,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焚烧秸秆危害大,一是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二是容易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影响视线,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四是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国家通过遥感卫星,每天24小时进行空中巡查,省、镇江市、丹阳市、丹北镇也成立了巡查队,昼夜巡查。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焚烧秸秆引起火灾,以“过失引起火灾”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以“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为了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为了子孙后代的生存发展,我们有责任、有义务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共同抵制秸秆焚烧,做到自己不焚烧,将无法还田利用的秸秆收集堆放;邻里之间相互提醒,相互宣传禁烧政策;如遇焚烧秸秆的情况要予以坚决阻止,并向村委会报告。

在这丰收的季节,让我们用实际行动去构建美丽宜居丹北,共同维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丹北镇人民政府

扫码看丹北新闻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