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恶!这家便利店售卖发霉面包

核心提示: 1日夜里,市民黄先生通过美团外卖平台,从我市怡可便利中山路店购买了一款面包。在与儿子分别吃了几口之后,黄先生对面包的品质产生怀疑,于是通过微信向商家反映了这一情况。经商家确认,该面包已经过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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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马骏)“起初,我还以为那些霉斑是这款面包上的佐料,吃了几口才发觉味道有些不对劲。”1日夜里,市民黄先生通过美团外卖平台,从我市怡可便利中山路店购买了一款面包。在与儿子分别吃了几口之后,黄先生对面包的品质产生怀疑,于是通过微信向商家反映了这一情况。经商家确认,该面包已经过期了。

据黄先生介绍说,当晚,他从怡可便利中山路店购买了饮料和面包。在所购的这款产品名称为“绵蛋糕”的面包上,黄先生看到了明显的黑色斑点。“包装袋是透明的,所以刚拿到手时我就清楚地看到了这些斑点。”不过,黄先生并没有在第一时间作出正确判断,“原因很简单,现在很多糕点、面包上有会有佐料,比如巧克力、肉松沫这类,算是一种特色吧。”黄先生告诉记者,该面包是他买给仍在上幼儿园的孩子吃的,但吃了几口后,孩子觉得不好吃,便递到了他的手里。“我当时并没有多想,以为是儿子比较挑剔,不喜欢这款面包。我想着,毕竟十几元的面包,不吃的话太浪费了,于是便吃了起来。”黄先生表示,吃了几口后,他发现这款面包的味道很怪,那些黑色斑点并非佐料,更像是霉斑。“我之前去过那家便利店消费,加了店员的微信,所以赶紧拍了面包的照片,发给对方,询问情况。”黄先生说,约莫十分钟后,他收到了该店的回复,说面包应该是发霉了,并表示会把面包钱退给黄先生。

得知自己买到的是发霉面包后,黄先生十分气愤。对于商家的处理办法也无法接受。“我吃了,我的孩子也吃了,接下来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情况,而商家方面打算把面包钱退给我就完事了,这也太不当回事了吧。”

记者从黄先生提供的他与商家的微信聊天截图中了解到,商家对于产品质量问题表现地较为坦诚,在赔偿事宜上,商家表示,最多只能按照10价格赔偿,赔偿金额为120元。在责任问题上,商家认为,该店与黄先生均为受害者,责任应由厂家方面承担。

黄先生告诉记者,他从商家方面取得了厂家的联系方式,但多次联系之下,厂家方面始终无人接听。“这件事我是有很大疑惑的,便利店说他们也是受害者,但是这款面包是透明包装的,难道店员平时不查验的吗?另外,这款面包的外包装上清楚地注明了生产日期为2020年3月18日,保质期为60天,也就说,这款面包目前仍在保质期内,按理说不该出现发霉的情况。那就让人怀疑了,是不是厂家或者便利店方面有人修改了生产日期,欺骗消费者呢?”黄先生说。截至发稿前,黄先生父子并未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

对此,我市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的张志浩律师认为,在这件事上,便利店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张志浩律师指出,作为消费者,黄先生是跟便利店发生的业务来往,建立的消费合同关系。因此,首先应是便利店承担责任。在承担责任之后,便利店有权向其供应商进行追偿。消费者购买到发霉食品,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例如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

对于黄先生质疑生产日期遭修改一事,张志浩律师表示,如若商家方面篡改生产日期,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欺诈消费者行为是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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