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又一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核心提示: 近日,我市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镇江及我市相关部门领导在花王公司总部大楼进行了座谈。

本报讯(记者 旦平 通讯员 朱娟娟)近日,我市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镇江及我市相关部门领导在花王公司总部大楼进行了座谈。

座谈中,花王公司现场播放了最新录制的公司介绍短片,负责人肖国强介绍了公司品牌创建的历程。2010年,花王公司注册号为“4215902”的商标被认定为江苏省著名商标;2019年,该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成为我市第24个行政认定的驰名商标。据介绍,该公司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布局,并成立了研究院,目前共申请了169件专利,授权77件,专利涵生态环保、水污染、土壤污染、设计施工的技艺、花卉苗木的种养殖技术等方面。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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