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核心提示: 26日上午,我市首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

本报讯(记者 旦平 通讯员 徐涛)26日上午,我市首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

“将用地项目预审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合并办理,不仅缩短了时间,而且简化了办证手续,提高了效率。”北控水务集团丹阳沃特污水处理厂负责人赵敏杰领到首本意见书后高兴地说,“过去需要两套证明、两套手续,现在只需一张申请表、一套申报材料,可谓省力省心又省时。”

据悉,办理项目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是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之一。此次“两合一”是我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一项有力举措。

改革前,项目业主需要按照两套流程,准备两套材料先后办理用地预审和项目选址审批;改革后,申请人只需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个部门提交一次申请材料,就可以同时办理,审查审核环节大大减少,申报材料难度大大降低,办结时限从原来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为项目建设投产赢得了宝贵时间。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快推进“多审合一、多规合一”改革,既着眼于解决原来长期存在的分头审批、重复审查,审批环节多、办理周期长等堵点痛点问题,又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疫情对企业项目建设的影响,更好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真正让企业“少跑路”、让审批“大提速”、让项目“快落地”,全力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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