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优化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核心提示: 结合疫情防控和社会需求,日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动多项优化政策,方便市民足不出户办理业务,切实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

本报讯(记者 嘉瑛 通讯员 国水)结合疫情防控和社会需求,日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动多项优化政策,方便市民足不出户办理业务,切实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

据介绍,从现在开始,我市适当延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时间,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住院治疗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不能正常还款的,可申请适当延后疫情防控期间的还款时间,具体确认手续在疫情防控结束后补办,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逾期、罚息处理,不纳入征信;职工在疫情期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贴息业务时限到期的,也可延长至我市防控措施取消后3个月内办理。同时,我市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列入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职工患者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医疗支出。

为缓解企业经营负担,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或停工停产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审定后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国家规定的5%)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待企业复工后恢复缴存。同时,缴存单位因疫情影响未能正常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疫情结束后补缴的,期间中断时间不影响相关职工贷款时的连续缴存计算时间。

立足于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风险,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暂停服务大厅现场业务办理,实施“网上办”“预约办”等不见面服务方式。各缴存单位和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或者关注“丹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签约绑定,可线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查询等相关业务,确需现场办理的业务可通过电话预约办理,缴存单位办理缴存登记、网厅开通等手续可通过快递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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