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警方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 牵出跨区域盗窃案件32起,案值达5.7万余元

核心提示: 为满足个人消费,男子储某流窜各地实施入室盗窃,不管是首饰还是现金,只要值钱的东西都不放过。近日,后巷派出所通过强化审查、走访调查、线索摸排,从破获的一起入室盗窃案着手,顺藤摸瓜,带破省内各市盗窃案件32起,案值达5.7万余元。

我市警方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

牵出跨区域盗窃案件32起,案值达5.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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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虞瑜方)为满足个人消费,男子储某流窜各地实施入室盗窃,不管是首饰还是现金,只要值钱的东西都不放过。近日,后巷派出所通过强化审查、走访调查、线索摸排,从破获的一起入室盗窃案着手,顺藤摸瓜,带破省内各市盗窃案件32起,案值达5.7万余元。

2019年8月23日9时许,后巷派出所接到群众彭某某报警称:8月22日12时20分许,其放置在丹北镇某有限公司三楼房间内的香烟,被小偷乘隙盗走。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调阅了案发现场周围的监控视频,发现一名身着黑衣、体型较瘦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经走访排查、调查取证等大量工作,循线追踪,于2019年9月10日在镇江扬中一旅馆将犯罪嫌疑人储某抓获。

被抓后,犯罪嫌疑人储某对盗窃彭某某香烟一事供认不讳。民警敏锐地发现储某长期无业,没有工作及正常收入来源,却能辗转多地到旅馆住宿。于是,民警进一步展开深挖调查。

经审查,储某为江苏如皋人。2019年以来,他乘坐大巴车先后流窜至我市、常州市、南通市、扬州市等地,采用撬锁、乘隙溜门等方式潜入各地厂区办公室、宿舍、住宅中窃取财物,案件多达32起,案值高达5.7万余元。在讯问过程中,储某坦言,实施犯罪后自知迟早会被公安机关抓获,但因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实施犯罪很隐秘,不会被发现,所以才一而再再而三地作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储某已被警方刑拘。警方提醒,不论是家中住宅还是工厂办公场所,都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进出门时务必关好门窗,反锁防盗门,不将钥匙存放在门前脚垫下、花盆里等自以为安全的地方,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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