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丹阳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核心提示: 同意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经济发展局局长杨文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丹阳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丹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丹阳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0年1月6日丹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丹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同意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经济发展局局长杨文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丹阳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大会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报告中对实现今年计划提出的建议。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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