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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工作
近日国家卫健委联合多部门发布通知明确,今后,我国医疗机构要对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护理需求评估,并按老人的实际情况“分级”提供更细致的老年护理服务。根据老年人能力和老年综合征罹患情况的评估结果,可将老年患者护理需求分为5个等级,护理0级(能力完好)、护理1级(轻度失能)、护理2级(中度失能)、护理3级(重度失能)、护理4级(极重度失能)。评估人员应经过省级护理服务需求评估专业培训,并由考核合格的医师、护士等医务人员担任,且每次至少由两名评估人员共同完成评估。
此外,将进一步总结“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积极发展社区和居家护理服务,通过家庭病床、签约服务等形式,为失能、高龄或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提供适宜的上门医疗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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