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子查出怀葡萄胎前夫被判付50%医疗费

核心提示: 离婚20多天后,女子被查出怀有葡萄胎,治疗花去5万余元,前夫该不该承担医疗费?

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法立)离婚20多天后,女子被查出怀有葡萄胎,治疗花去5万余元,前夫该不该承担医疗费?为了这笔费用,二人再次对簿公堂。日前,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19年5月5日,刘某(女)与张某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离婚协议。6月1日,刘某做彩超显示可能怀了葡萄胎,后诊断为妊娠滋养细胞疾病。刘某住院做手术,共花费5万多元,扣除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国家报销3万余元,刘某实际花了2.3万余元。刘某认为,由于前夫的原因,她的身体受到了创伤,以后可能会不孕,要求张某承担医疗费。张某不承认刘某怀的是自己的孩子。刘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经医疗机构病理学检查,刘某怀的葡萄胎形成于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刘某请求张某承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其怀有葡萄胎而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23427.88元的一半,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法庭一审判决张某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刘某医疗费11713.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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