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举措”助推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核心提示: 近年来,我市合作组织得到了极大发展,但是质量却参差不齐,有相当数量的合作组织规模小,机制不完善,有的流于形式,成了名副其实的“空壳社”

近年来,我市合作组织得到了极大发展,但是质量却参差不齐,有相当数量的合作组织规模小,机制不完善,有的流于形式,成了名副其实的“空壳社”——

“四举措”助推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本报记者 姚磊 通讯员 潘玉华

“今天3号塘口用了多少剂量的生物制剂?”“微孔增氧泵开了几个小时?”“饲料投喂了多少?”夏日炎炎,在司徒镇佳吉渔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茅建俊每天都会就此类问题向合作社成员细心询问数十遍,并要求社员将相关内容记录在册,定期汇总。这些小举措,不仅使每一位社员克服了以往懒散的日常管理习惯,也让合作社生产、出售的青虾在检查追踪过程中有了可靠的溯源信息,保证了产品的质量安全。

这既是佳吉渔业专业合作社进行规范化建设的一个有力保障,也是我市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整体推进过程中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市登记在册的各类农民合作社就有1000余家,几乎遍布城乡,覆盖了所有农业产业。虽然合作组织数量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是质量却参差不齐,有相当数量的合作组织规模小,机制不完善,或运作不规范、流于形式,成了名副其实的“空壳社”。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科副科长尚元告诉记者,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示范合作社建设,建立健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这给全国释放了一个信号,农民合作社需要有“名”,但更要有“实”,加大力度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对此,我市主要从四大方面展开了工作。

“首先,管理要规范,制度须先行。我们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总体要求,制定了全市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整体推进试点实施方案,并统一部署相关工作。为有需要的合作社统一指导制作标识牌,落实乡镇辅导员全程指导服务,帮助合作社进一步完善章程、制度并上墙公示,逐步规范运行、管理和追溯机制。”尚元指出,上述都是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最基本措施,也是合作社“存活”运转的标志。无论是理事会、监事会,还是社员代表大会,都离不开一整套完善的规章制度。

“其次,要求各合作社完善账务账簿的规范和台账的健全工作,并不定期开展大检查,同时对下一年有意向申报政府优先扶持名录的合作社进行前期辅导。检查的同时也是宣传,是为了让更多的农民合作社了解农民合作社财务规范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民合作社财务软件使用率。”据了解,今年我市进入政府优先扶持名录的合作社有82家,而进入财务监管平台的合作社超过了100家,真正做到了名录内全覆盖。

“再次,积极加强合作社业务培训,充分利用好省级辅导培训资金,开设内容丰富的专题培训班,将全市政府优先扶持名录内的合作社理事长、全市合作社辅导员培训到位,使其掌握合作社规范发展的系统知识,为我市农民合作社的提质增效奠定基础。”据悉,截至2019年上半年,我市已安排相关专题培训1次,通过合作社理事长、各乡镇农经站站长与合作社辅导员3点连轴带动的形式,向全市农民合作社成员传递相关精神,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最后,就是针对‘空壳社’进行专项清理。”尚元表示,根据中农办等十一部委传达的精神,我市正针对部分合作社“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等七类主要问题进行清理整顿,通过注销一批、规范一批、引导一批、服务一批等手段,建立起长效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合作社持续健康规范化发展,发挥其先进性和优越性特点,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为乡村振兴添助力。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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