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黑恶必除

核心提示: 近日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案例,涉及5名常州、徐州、淮安的地市级、县处级、乡局级和村级干部。

周竹生

近日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案例,涉及5名常州、徐州、淮安的地市级、县处级、乡局级和村级干部。这表明扫除黑恶势力既要重拳出击,做到“快、准、狠”,形成“雷霆之势”,也要强力破网打“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连根拔起、一网打尽。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打击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党心民心,夯实的是执政根基。对黑恶势力“亮剑”,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部署要求上来,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各个环节、各个岗位,迅速形成全市行动、扫黑除恶的浩大声势。

扫黑除恶,定性划界。扫黑除恶中的“黑”是指同时具备“四个特征”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从组织特征看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从经济特征看,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从行为特征看,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从危害性特征看,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恶”是恶势力犯罪集团。这个集团相对固定,经常纠集在一起,一般为3人以上,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打黑”打的只是一个点,“扫黑”扫的就是一大片,“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一字之差,但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更高要求,反映的是党和国家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

扫黑除恶,揭黑批霸。始终保持着严打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毫不留情,狠狠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的滋生蔓延。随着打击力度加大,黑恶势力得到遏制,过去明火执仗的“硬暴力”黑恶势力有以“软暴力”形式出现的苗头,其活动渐趋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同时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多采取“能吓不骂、能骂不打、能打不伤”的招数,增加了防范、打击难度。扫黑除恶,要在整个社会大造声势,目前一条条醒目的横幅标语和电子屏宣传标语遍布大街小巷企业机关,舆论已经对黑恶势力形成合围。扫黑除恶,要揭露黑恶势力的本质和为非作歹的危害,对于横行乡里的村霸,拦路设卡的路霸,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市霸,对于高利贷套路贷中的恶霸,对于在拆迁、征地、医疗纠纷、违法上访等领域的闹霸,要狠揭深批,使其原形毕露,丑行曝光,人人痛恨,人人喊打。

扫黑除恶,拔伞灭霸。过去我们常说,大树底下好乘凉,套用这句话,黑伞保护长毒瘤,黑伞下面多作恶。为什么这么说,黑恶势力的滋生一定是存在适合其生长的土壤,土壤之上一定是罩上了大大小小的黑伞,其所谓黑伞下面有黑影,黑影的大小一定也与黑伞的大小相关,影视作品和现实案例给了我们太多的印证。一些黑恶势力之所以可以在一些地方坐大,从蛮狠到凶恶,气焰嚣张,或成为市场一霸,或成为行业一霸,或成为乡村一霸,霸气从何而来?有时候并不是他们本人有多么的厉害,因为现今社会毕竟不是从前占山为王、聚众为寇的帮匪时代,而是因为他们上面有人。黑恶势力的坐大,背后总是免不了公权力的庇护或纵容,或暗里通风报信,或明里撑腰打气,铲除黑恶势力,必须拔除保护伞,黑伞一倒,就会起到树倒猢狲散的效果。

扫黑除恶,除恶务尽。黑恶势力危害百姓,毒化风气,玷污法制,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扫黑除恶,我市在行动。2018年以来我市检察系统共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黑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案件150件390人,批捕279人,起诉258人。依法办理了王某某等15人镇江市首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办理了省公检法联合挂牌督办的高某某等5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扫黑除恶,必须一仗接着一仗打。治标,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治根,开展众剑行动,拔根务尽,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治本,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在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犯罪必惩,除恶务尽的健全法制体系下,在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下,扫除藏污纳垢之黑地,打掉养虎为患之黑伞,正义之光所照,魑魅魍魉无所遁形,法制利剑所指,为非作歹之徒无法安身,我们的社会一定是朗朗乾坤,清平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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