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纠纷多发 维权途径多样

核心提示: 随着消费形式日渐创新,消费领域不断拓展,消费方式的多样化,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滋生出一些新的消费纠纷,这使得“消费维权”这件小事越来越受到丹阳市民的重视。

本报讯(记者 溢真 通讯员 朱彤 蒋素芳)随着消费形式日渐创新,消费领域不断拓展,消费方式的多样化,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滋生出一些新的消费纠纷,这使得“消费维权”这件小事越来越受到丹阳市民的重视。

美容、食品、汽车,让心情“不美丽”

市民李女士今年年初来到我市一家美容院进行美容,但过后发现脸上有多处疤痕。李女士认为是美容手术失败了,要求美容医院予以赔偿。而美容院认为该现象与李女士的自身体质有关,美容院没有责任,双方因此发生了纠纷。据了解,临近“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市各调解组织受理的因消费引发的矛盾纠纷逐渐增多,涉及食品、汽车、美容服务等多个门类。其中,涉及食品的消费纠纷集中在预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问题上。这些产品违反了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标签标识未规范标示,消费者因此要求赔偿。另外,汽车销售纠纷也层出不穷。因销售者在销售汽车时存在欺诈而引发的矛盾纠纷主要表现为商品信息、汽车维修记录、功能参数存在虚假内容等。消费者购买后,发现这些不诚信的行为,因而引发了矛盾纠纷。

“女神节”也惹出消费投诉“明明是全场打8折,为何新品要付全款?新品又该如何界定?”刚过去的“三八妇女节”促销,给王女士带来的不是喜悦,而是烦恼。很多商家为抢“女神节”这份“蛋糕”推出了各式各样的活动,比如“满100减38元”“累计满380元,送礼金卡一张”“服装类3.8折”等等,虽然活动花样繁多,但一些丹阳消费者却遇到了一些烦恼。比如消费者陈女士参加某商场的“服装类满3件立减200元”活动,陈女士根本没有去试穿一下这些衣服是否合身,回到家才发现衣服不合身,联系商家要求换货,商家却告知陈女士,要等活动结束之后才能安排与其换货,弄得陈女士心情很糟。又如消费者殷女士在一家“全场6.8折”活动的商场购买了很多商品,回到家后核对了付款清单,才发现很多商品根本没有打折,去和商场工作人员交涉后,商场的解释是:“新品不参加活动”。

洗涤、染色服务引发问题

数据显示,2月份,洗涤、染色服务投诉较多,仅次于销售服务。消费者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干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消费纠纷。天气逐渐转暖,很多丹阳消费者将换季的衣物送至干洗店进行洗涤。在此,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干洗服务时,要选择正规、专业的干洗店,同时保留好衣物完好的证据并保留相应的服务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便于维权。

维权要靠证据

消费纠纷发生后,对于消费者来说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存在索赔难、维权难的问题。市消委会负责人蒋素芳提醒丹阳消费者,在消费时要有证据意识,注意向销售方索取购物凭证或服务收据。如果所购买的商品产生故障或突发事故,应保护好现场,拨打12315投诉热线,必要时请有关部门勘察证明。同时,要注意诉讼时效。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应及时地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我国法律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为一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为两年。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请求调解、向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五种途径维权。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选择合理的维权渠道,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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