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受理首起虚假诉讼刑事案件

核心提示: 近日,市法院受理了一起女子张某与女子钱某的虚假诉讼刑事案件。9日,院方介绍,此案系《刑法修正案(九)》将虚假诉讼入罪以来,我市法院受理的首起虚假诉讼刑事案件。

为保全名下门面房两女子“演戏”

我市受理首起虚假诉讼刑事案件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清扬)近日,市法院受理了一起女子张某与女子钱某的虚假诉讼刑事案件。9日,院方介绍,此案系《刑法修正案(九)》将虚假诉讼入罪以来,我市法院受理的首起虚假诉讼刑事案件。

据介绍,被告人张某与钱某是朋友关系。张某为使其名下的一门面房不被法院强制执行,就找钱某商量,由张某将门面房抵押给钱某以保全房产。并且,两人于2014年7月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

之后,这出“好戏”继续上演。张某、钱某多次通过银行卡循环转账的方式,形成了银行转账流水记录。2017年7月,钱某在张某授意下,持张某出具的400万元借条、银行交易流水、他项权证等,向法院对张某提起民事诉讼。

双方在审理中,达成了民事调解协议,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但此后,法院经审查发现该案涉嫌虚假诉讼,就于2018年9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8年11月,法院依法撤销了民事调解书。

2019年2月27日,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钱某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虚假诉讼罪,据此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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