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院发布2018年“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核心提示: 年初岁末,在全省“两会”召开之际,江苏省高院在《新华日报》发表《2018年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文中发布了2018年“扫黑除恶”4个典型案例。

年初岁末,在全省“两会”召开之际,江苏省高院在《新华日报》发表《2018年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文中发布了2018年“扫黑除恶”4个典型案例。

无锡新吴张某等1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案

2018年11月8日,无锡市新吴法院对张某等14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张某等人有期徒刑9个月至11年不等的刑罚。

被告人张某成立公司,未被批准从事贷款经营。2016年3月至2017年9月,他在无锡市通过“无抵押”“快速放款”等说辞诱使被害人签订“低门槛违约条件”“高金额违约责任”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汽车抵(质)押、房屋租赁等形式的借款合同,再以利息、手续费、“保证金”等名目,使被害人实际借款到手金额远低于合同借款金额,同时按照合同金额制造银行流水痕迹。被告人还在被害人履行过程中故意编造 “打电话不接”“借款用于挥霍”等理由,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再以“扣车”“上门骚扰”等一系列软硬兼施的手段进行逼债,敲诈远高于实际借款金额的“保证金”“违约金”,共实施敲诈勒索18次,索得98.8万元。

苏州常熟龚某等开设赌场放高利贷案

“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其他同案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5年不等的刑罚。藐视法律者终究要付出沉重代价。”2018年10月中旬以来,这条消息传遍了常熟市大街小巷,刷爆了许多常熟人的手机朋友圈。

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以来,被告人龚某、刘某在常熟从事开设赌场、高利放贷活动,并主动结识社会闲杂人员,形成了骨干成员固定、内部分工明确的犯罪组织。该团伙通过开设赌场非法获利的金额仅查实的就达300多万元,搜查到的放贷借条金额高达4000多万元,资金流水达上亿元。

南京六合王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案

2018年12月24日,南京市六合区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徐州睢宁程某等62人黑社会案

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29日,睢宁法院连续奋战9天,顺利完成 “10•6”程某等62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庭审工作。该案中涉黑人员共计33人,其他犯罪人员共计29人,跨省、跨地区的辩护人合计64人。

起诉书指控,2012年以来,以被告人程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王某、陈某等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通过开设赌场收取赌资达4800余万元,组织卖淫非法获利达1500余万元。该组织寻求非法保护、打压同行,购买电警棍、砍刀等工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徐州地区审理的涉及被告人人数最多、案情最为重大复杂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我们协调调用警力300余名,囚车、押解保障车16辆,每天往返徐州市看守所和睢宁法院之间200余公里。”睢宁法院院长袁长伟说。

(来源:江苏高院)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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