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虞瑜方)今年1月1日起,我市实行指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违规售卖烟花爆竹者也将面临重罚。但“禁放令”实施近半个月,仍有个别人顶风作案。12日晚上,南环路派出所在锦尚名都小区查处一名销售爆竹违法行为人以及两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
12日21时40分许,南环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锦尚名都小区46幢二单元门口有人燃放鞭炮。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现场只留有鞭炮残留物,未发现燃放人员。民警随即调取小区监控查看,发现有一男一女燃放鞭炮后返回家中,当晚就将涉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何某和张某传唤到派出所调查。经询问,何某和张某承认了当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警方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分别给予何某和张某罚款500元的处罚。
随后,民警又根据线索,查获销售烟花爆竹的刘某。经查,刘某在明知没有获得销售烟花爆竹许可的情况下,仍在其位于锦尚名都北大门附近经营的水果店内,以8元钱的价格向张某销售一小节鞭炮。当晚,民警又在其租住屋内查获尚未销售的6卷鞭炮。因刘某违反《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构成违法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刘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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