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的爆竹事故两则

核心提示: “爆竹声中一岁除”,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千百年来的传统。一声震响能唤起千百万民众的无限振奋和激情,但爆竹在民间还有一种幻觉,老百姓认为其能驱除邪恶。每当人们患有难治的疾患好转之际,都认为这是身染恶魔脱险之日,往往都鸣放爆竹,同时“纸船明烛朝天烧”,以送瘟神远去。因此视烟花爆竹为吉祥物,对其危害性熟视无睹。

“爆竹声中一岁除”,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千百年来的传统。一声震响能唤起千百万民众的无限振奋和激情,但爆竹在民间还有一种幻觉,老百姓认为其能驱除邪恶。每当人们患有难治的疾患好转之际,都认为这是身染恶魔脱险之日,往往都鸣放爆竹,同时“纸船明烛朝天烧”,以送瘟神远去。因此视烟花爆竹为吉祥物,对其危害性熟视无睹。

过去人们对燃放烟花爆竹停留在感性认知上,没有上升到理性的高度。实际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弊大于利的事。它那漫天的烟雾和硫磺味使空气污染严重,影响了人们的身心健康;那炸裂的纸屑杂质影响了环境的整洁;对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不胜枚举,小则伤肌肤,大则焚房屋殃及生命。我的切身体验有两则。

我曾祖父是位热衷于发家致富的劳动农民。每年正月初二早晨,他都带领全家老少供奉跪拜赵公明大元帅,俚语称“烧利市”。愿他能保佑全家五谷丰登、财源茂盛。供奉结束时烧纸锭放爆竹相送。可有一年这天放爆竹时把手炸得皮开肉绽。本想招徕幸福,却变成引来祸害。从这惨痛教训中,他忠告儿孙,今后不管什么大小喜事,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自今我家一直照章执行,从未再受烟花爆竹之灾。

另一个是丹阳南门城内的南门大街与南门小学的对面,于抗战胜利之后的1946年,新开了一爿烟花爆竹店,集制作出售于一体,生意红火。一天夜间突发火灾,火光冲天,爆竹声震耳欲聋,顿时房屋化为灰烬,一职工葬身火海西去。事发后职工家属要老板赔偿损失,老板否认,说是职工不慎引发的灾难,职工家属称是其安全措施不到位所致,双方争执不下,职工方上告至法院。店主请来上海一位姓张的律师为其辩护。哪知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结果是人财两空,两败俱伤。烟花爆竹的危害之大可见一斑。

如今丹阳党政领导为改善大气质量,优化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制定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切实可行具体措施,这是革故鼎新的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决策,也是全心全意地为民着想的措施,深得民心。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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