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虞瑜方)17日,和平桥派出所依法处置一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件,将当事人王某依法刑事拘留,有力维护了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增强了辖区群众的安全感。
17日凌晨4时许,和平桥派出所接到大定船社区一名女租客的报警,称同租住在一个房东家的男子王某,醉酒后从窗户爬入其屋内,请求派出所出警。接警后,和平桥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迅速将王某控制并带离。
经调查,男子王某是延陵人,38岁,至今单身,曾因酒后寻衅滋事被警方处理过。当日凌晨4时许,租住在大定船社区的王某酒后回到二楼的出租屋,在经过同租住在该房东家的女租客的房间时,心想女租客平时都是一人租住,便借着酒兴,爬窗入室欲行不轨。谁知,当天女租客的男朋友也在屋内过夜,听到声响后,女租客和男朋友当即起床,并和王某发生纠缠。此时,酒气熏天的王某返回出租屋拿了一把菜刀,扬言要杀了女租客的男朋友。女租客发觉情况不妙,随即报警。
在派出所,王某对自己醉酒后侵入女租客屋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刑法规定,警方依法对王某予以刑事拘留。被拘留后,王某对其醉酒后的糊涂行为后悔不已,同时也付出了代价。
民警提醒,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禁止任何人、任何组织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住宅。未经住宅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无正当理由进入他人住宅拒不退出等行为都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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