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解读

核心提示: 近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就“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个《实施办法》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近日,根据市委的部署要求,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多轮修改完善、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我市出台了《丹阳市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试行)》《丹阳市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丹阳市推进市管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近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就“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个《实施办法》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有什么重要意义?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是贯彻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决策。近期,中央、省委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江苏省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要求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是对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重大要求的细化和具体化,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措施,是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具体举措。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是践行解放思想的实际行动。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根本目的是激励干部探索实践、开拓进取、创新作为,实际上也是干部管理上的一次思想解放。特别是现在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许多探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需要我们正确对待改革发展中的新生事物,客观分析改革发展中的成败得失,科学评价改革发展中的失误错误,积极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市正处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关口,迫切需要进一步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推动干部把心思和精力放到高质量发展上来。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就是要从制度上进一步鼓励激励,增强干部信心,增进干部自觉,鼓舞干部斗志,确立起鼓励探索创新、激励担当进取、推动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二、实施容错纠错机制,需要把握哪些精髓要义?

1、坚持把握事业为上。用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干部撑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支持干部担当作为。

2、坚持宽严相济处置。对因客观因素造成的失误错误,我们全面客观进行评定,正确合理予以容错,保护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

3、坚持容错纠错并举。既允许宽容试错,也要严格纠错,在容错基础上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

4、坚持真诚关爱干部。对给予容错的干部,组织上进行回访教育,通过谈心谈话,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引导干部消除思想顾虑;对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及时查清事实,澄清真相,主动为干部正名,保障干部权益。

三、实施容错纠错的主要对象是哪些?

《实施办法》明确,容错纠错对象不仅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也拓展到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其他单位中行使公权力的人员,重点突出各级领导干部和身处改革发展稳定一线的干部,重点关注改革创新、推进发展、管党治党等领域,充分激发全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把各方面力量凝聚到改革创新、担当作为上来。

四、“应当容错”的5项条件是什么?

1、党章党规、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的。

2、出于公心、担当尽责,未谋私利、未对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利益造成损害的。

3、无心之失或者工作中遇有不可抗力、不可预见因素的。

4、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经过规定的决策程序、非个人专断,或者特殊情况下事后及时履行报告程序的。

5、及时阻止危害继续发生,或者积极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的。

五、“可以容错”的10项具体情形是什么?

1、贯彻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狠抓落实、创造性开展工作,出现一定失误错误的。

2、推动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出现探索性失误的。

3、推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中认真履责、担当作为,因客观原因未达到预期效果的。

4、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中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出现无意过失的。

5、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破除障碍、积极作为,出现一定失误错误的。

6、处置突发事件、执行急难险重任务中主动担责、临机决断,出现一定失误错误的。

7、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从严管理干部中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出现一定失误错误的。

8、服务民生、推进富民惠民建设中采取措施、化解矛盾,出现一定失误错误的。

9、因国家政策调整、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变化或者出现客观因素,出现一定失误错误的。

10、现行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明确可以免除或者从轻减轻责任追究的。

六、“不予容错”的6项情形是什么?

1、政治立场有问题的。

2、违反廉洁从政从业有关规定的。

3、违反纪律、法律禁止性规定的。

4、事前可预判带来较大不良后果而执意为之的。

5、同一工作、同一问题重复出现失误错误的。

6、客观上造成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事故的,或因工作失误造成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

七、容错认定程序主要是什么?有什么要求?

《实施办法》规定了启动调查、调查核实、组织会商、认定反馈、结果报备五个程序。对容错调查的启动,明确应由问责机关在责任调查中同步实施,也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强调问责机关要主动履行容错责任;对调查核实、认定环节的时限作了规定,保证了容错工作时效;对容错认定的关键环节,要求充分听取意见、及时组织会商、提请同级党委(党组)集体研究认定,确保认定科学客观;对容错结果强化了合理运用,明确对容错免责的干部在各类考核、提拔任用等方面不受影响。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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