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单健)46岁的男子赵某,曾因犯盗窃罪、介绍他人卖淫罪等,多次被判处八个月到十八年不等有期徒刑。2017年1月第三次刑满释放后,依旧本性不改,不想工作,仍想通过非法手段获取钱财,于是他打起了私家车的主意。26日,记者获悉,近日,赵某因盗窃再次获刑,继续开始他的牢狱生活。
今年2月初的一天凌晨,赵某步行到开泰桥附近,看见一辆深色的小轿车。透过车窗玻璃,他清楚看到车后座上有酒和香烟。趁着夜深人静,周边没人,赵某就用事先带在身上的木制弹弓,用钢珠当“子弹”,朝车窗玻璃射击。玻璃被击中后裂开,赵某再用手肘一顶,整块车窗玻璃就朝车里散落下去。就这样,赵某把手伸进车窗,轻而易举地就将放在后座上的2瓶高档白酒和几条香烟偷走。
几天后,赵某又相继来到云阳街道几个住宅小区,用同样的方式窃得香烟、手拎包等财物及人民币若干。
之后,警方连续接到了多位被害人的报案。通过技术手段和研判,警方迅速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归案。
案件移送检方后,承办检察官认为,赵某的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累计达8200余元,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法院一审依法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处罚金5000元。
针对此案,检察官提醒广大车主,如今,窃贼诡计多端,为稳妥起见,车主千万勿将贵重物品存放在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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