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家暴行为但无现场音像,弱女子询问能否排除其抚养权

核心提示: 近日,读者郑某致电本报说,她因年龄大了,加上家人催得紧,经人介绍与丈夫相识后不久便匆匆结婚。同样,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彼此性格差异较大,相互之间沟通困难。平时,莫说遇事商量,就连说话都没有好好说过。

本报记者 小许 通讯员 英尚

近日,读者郑某致电本报说,她因年龄大了,加上家人催得紧,经人介绍与丈夫相识后不久便匆匆结婚。同样,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彼此性格差异较大,相互之间沟通困难。平时,莫说遇事商量,就连说话都没有好好说过。

郑某说,有时候她想离了算了,可是,离婚也不是闹着玩的。于是,就凑合着过了下来。谈起丈夫的脾气爱好,她说,谈不上有什么爱好,唯一让丈夫上瘾的,恐怕就是喝酒了。

由于丈夫嗜酒如命、逢酒必醉,其醉后伤人的劣性更加暴露无遗。郑某说,她常常被丈夫酒后横加辱骂,甚至殴打。但是,对于这些,她只有多次用手机拍摄的伤情照片,还有5次被打伤后去医院检查并由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可以证明,没有丈夫对她实施家暴时的现场录音或影像。

一开始,郑某想忍忍就算了。可是,丈夫越来越变本加厉。如今,她因为实在无法容忍提出了离婚。而丈夫虽同意离婚,但一再强调3岁的儿子只能跟随他生活。

郑某担心儿子跟着丈夫生活,日后成为丈夫的施暴对象,考虑到儿子的成长,她坚决不同意丈夫的要求。

她想知道:在其丈夫不承认其存在家暴行为的情况下,她能否根据自己已有的那些证据,要求法院将儿子判归她抚养,排除其丈夫对儿子的抚养权?

就郑某反映的问题,接受采访的江苏瀛尚律师事务所的袁书珍律师表示,其可以要求法院将儿子判归她抚养,排除其丈夫对儿子的抚养权。

一方面,法官可以根据逻辑推理及经验法则,推定其丈夫存在家庭暴力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照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即法官在对证据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全面分析判断之后,可以运用经验法则来厘清证据的真伪。

郑某所能提供的多次用手机拍摄的伤情照片、5次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书》,虽然不同于录音或影像,无法直接证明其丈夫实施家庭暴力的具体经过,但可以客观地反映出她所主张事实的存在。即使其丈夫对自己的家暴行为矢口否认,法官也完全可以推定其实施过家庭暴力。

另一方面,法官决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根据,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正因为具有暴力倾向的父母,往往缺乏对孩子给予父爱或母爱的能力和耐心,而离婚极易使施暴者因失去原有的暴力对象,将子女作为“替代品”,导致子女失去健康的成长环境,出现种种不利因素。在此情况下,法官会将子女判归无暴力家庭行为一方直接抚养的。况且,郑某的儿子还小,跟随母亲生活更利于其成长。

 

别让家暴悲剧延续到下一代

静子

我国第一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两年多来,除了依靠法律为受害人“撑腰”,各地各部门积极联动,不断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及家暴告诫制度的具体程序和内容,提供家暴庇护、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多方面服务内容,为“清官难断”的家务事出智出力。

各个部门的帮扶只是外部助力,这种外力要在受害者积极反抗家庭暴力的基础上才有意义。但现实情况是,“家暴迷思”依然在社会上广泛存在,比如“家暴是家丑”“不能因为家务事就导致家庭破裂”等,正在成为阻碍反家暴法有效实施的最大困境。对家暴的容忍,不仅给被施暴女性(少部分为男性)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而且牵涉了看不见的牺牲者——儿童。

在大众意识层面,家暴首先被界定在“家”的范围之内,是私事,也是丑事,对外宣扬都是丢人的,更何况诉诸公堂。这种错误观念,不仅将家暴双方牢牢困住,更在无形中对子女造成了巨大的隐性伤害。暴力的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其暴力倾向一般也大于正常家庭环境中的孩子。

对此,有些人不以为然:“大人打架,又没有打小孩,有什么关系!”这更是一种典型的“家暴迷思”。对于家暴中儿童受到的伤害,大多数人更容易想到的是家长直接对孩子施暴,往往忽略了家庭的暴力环境造成的伤害,而这两点其实都是一样的,对孩子日后的成长带来了难以估量的心理创伤。

父母是将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的领路人,是幼小孩童心中安全的港湾和爱的源泉。但当有一天,慈爱的父母突然反目成仇,开始了不停歇的争吵、打骂的生活,孩子所有关于爱的观念也就崩塌了。一方面,父母的失控和暴力,不仅会让孩子身体受伤,更会让其觉得整个世界变得狰狞,无法建立安全感,更无法对他人和世界产生信任感。另一方面,孩子还常常会被卷入父母战争的漩涡中,成为父母吵架甚至家暴的借口,由此产生深深的内疚感,将父母感情不和的原因直接归咎于自己的“不好”,造成自我匮乏、习惯性说谎、讨好型人格,甚至潜移默化地养成极端的处理问题方式。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言传身教的影响远大于任何专业教师。大量案件和心理学临床研究都清楚地显示,哪怕只是目睹父母间的暴力行为,都会对孩子的后续成长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严重的更会导致儿童的忧郁症、焦虑症、暴戾等症状。我国台湾地区的一项研究数据显示,从小目睹母亲忍受家暴的女性,长大后同时成为家暴受害者的比例,是一般女性的4.3倍;而曾经目睹家暴的男孩,长大后对伴侣施暴的概率,则比一般男性高出5.27倍。

客观的数据与现实都在告诉我们,目睹家庭暴力的儿童,所承受的伤害更是隐形而长远的。在父母日日打骂中成长的孩子,更有可能学习了暴力解决问题的处理方法,成为日后的施暴者,让家暴不断代际遗传。所以,为了孩子,请改变陈旧的思维模式,以法律为武器反抗家暴,不要让悲剧再延续到下一代。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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