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咨询:2018年是否有光伏发电补贴?
答复:该政策目前只执行到2017年年底,2018年相关政策尚未出台。
●读者咨询:孩子是否可以在爷爷、奶奶的房产学区就读?
答复:如果孩子的父母名下无房产,也无其他住房,三代同堂住在一起,孩子可就读房屋所在地的施教区;如果孩子的父母名下有房产,则无法在其爷爷奶奶房屋所在地施教区就读。
●读者咨询:吕城镇西符村机场路施工何时能结束?
答复:357省道分三个标段,包括吕城镇老路段改造、东方路至永丰新标段改造、南二环互通新标段改造。吕城镇老路段改造按计划预计五月份左右竣工,其他两个标段预计2019年6月左右竣工。
●读者咨询:自己的户口在丹阳,父亲的老房子在皇塘镇,现父亲去世,该如何办理过户?
答复:《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组织对村民的一种福利分配,因此,其转让受到一定的限制,村民申请土地及房屋产权转让的,应先提交农村集体组织同意转让的证明材料。若受让方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组织成员,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如继承、直系亲属赠与)外,房屋登记机构将不予办理转移登记。具体可咨询所在地国土分局。
●读者咨询:将房屋租给他人,对方需要开具发票,该如何办理?
答复:携带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身份证、对方的开票信息至地税大厅(新世纪大酒店附近)办理。
●读者咨询:近期购买的房屋终于交付,开发商要求缴纳城镇垃圾处理费,但听说该收费已取消,是否属实?
答复:根据丹政办法[2017]160号文件规定:各开发商一律不得再向购房户预收20年城镇垃圾处理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可按月或按季收取,标准每月5元/户,本规定自2017年6月15日起执行。
●读者咨询:如何申请廉租房?
答复:需符合以下条件。本市市区五年以上(开发区除车站社区外其他社区不可申请)常住户口的职工和居民。户主男性年龄必须在48周岁或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家庭。持有民政部门核发并继续有效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或《丹阳市特困职工证》。未享受过住房拆迁的各项优惠政策,未出售过自有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300元的住房特困户。申请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满足条件的申请对象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申报登记。
●读者咨询:办理边境证,申请表上是否需要单位盖章?网上下载的表格是否与窗口的格式一致?
答复:若是跟随单位出去,申请表上需要单位盖章;若是自己出去,则不需要单位盖章。市民应前往政务办公安窗口领取表格,网上下载的表格不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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