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奶茶引发的纠纷

核心提示: 4月29日下午,陈女士在开发区一奶茶店内买了一杯芋圆奶茶,食用时发现芋圆已经馊了,于是要求店家写下保证书:三天之内出现问题需由店家负责。而店家则表示有问题可以随时陪她去医院,但书面保证不能写。为此,双方一直僵持了两个多小时。

买了一杯奶茶却吃到馊了的芋圆,担心出现身体不适,顾客要求店家写书面保证,店家称没有先例——

一杯奶茶引发的纠纷

本报讯(记者 李潇)4月29日下午,陈女士在开发区一奶茶店内买了一杯芋圆奶茶,食用时发现芋圆已经馊了,于是要求店家写下保证书:三天之内出现问题需由店家负责。而店家则表示有问题可以随时陪她去医院,但书面保证不能写。为此,双方一直僵持了两个多小时。

当晚六点多,记者接到陈女士的电话,随后赶到二院,此时,陈女士及其家人与该店店员正在医院内僵持着。“我是下午三点左右到他们店里买的奶茶,因为芋圆在下边,所以喝奶茶时闻不到有什么气味,奶茶喝完才吃到下边的芋圆,吃了几口后,就明显感觉到了一股馊味。”陈女士说,过了一会儿她觉得胃里很不舒服,于是在家人的陪伴下找到了店员,下午五点左右,店员带着陈女士到二院检查。“因为医生说吃了不好的东西,短时间内不一定会有症状,要到晚上或者第二天早上才会有。”陈女士说,在医院还验了小血,各项指标没有明显异常。

“因为医生说当时看不出来,所以我希望店方给个书面承诺,如果出现什么事情需由他们负责,但是他们不愿意。”陈女士说,其实导致她一直坚持要店方写书面保证是因为店员说话不当,“店员说,‘你们回家还会吃东西,保不准吃了其他东西吃坏了’,这种说法太气人,首先我不会拿自己身体去开玩笑,其次,我不可能回家不吃东西,就为了等着看吃了这个芋圆有没有事。我并没有要讹谁,但我对他们的说法及处理问题的方式很不满意。”陈女士有些气愤地说。

记者和该店的店员进行了沟通,并且联系了店主。店方表示,如果顾客近两天明显出现身体不适,他们愿意随时陪顾客到医院做检查或治疗,但要写书面保证,之前没有这个先例。店主建议顾客拨打110,如果警方要求写书面保证,他们就写。随后,陈女士拨打了110,但这并不属于警方管辖范畴。

于是,顾客要求写书面保证,而店方执意不写,双方一直僵持到晚上七点半。最后在记者的劝说下,顾客默认了店方的口头承诺才离开医院。4月30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了陈女士,她告诉记者,身体并没有出现明显不适。“其实这是一件很小的事情,我在意的是对方的态度,就像到现在他们也没给出什么明确的说法,甚至连正式道歉也没有。如果对方的态度能好一些,我也不会得理不饶人。”陈女士说。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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